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涉外海事损害赔偿
首页 >>简介

海事法讯

·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河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中,海口征地补偿多少钱
·河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故意伤害罪律师_南京故意伤害罪律师成功辩护缓

船舶合同

  • ·海事请求人担保的返还
  • ·船舶办理抵(质)押登记部门、依据、流程、材料
  • ·扣船与诉讼分别管辖
  • ·船舶扣押期间的管理
  • ·船舶发生碰撞后,船舶挂靠企业的责任
  • ·申请扣押船舶需要提供担保吗?
  • 货物运输

  • ·承运人可否享受合同中责任限制等条款的保护?
  • ·记名提单的使用
  • ·放单前电汇(前T/T)
  • ·确定交货时间的方法
  • ·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
  • ·无单放货的责任
  • 货运代理

  • ·货运代理合同中的电子文件的效力
  • ·国际货运代理中可以转委托吗?
  • ·货运代理人应该把提单交给实际托运人
  • ·与货运代理有关的费用
  • ·国际货运代理中的转委托条款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
  • 海事侵权

  • ·什么是单独海损?
  • ·共同海损的索赔方式
  •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 ·共同海损的条件
  • ·海损的定义和分类
  • ·海事执行案件包括哪些?
  • 船员合同

  • ·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
  • ·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的区别
  • ·船长、高级船员、船员是指哪些人?
  •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 ·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必须经过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 海事法院

    南京律师滁州律师南京律师上海律师南京再审律师南京劳动律师扬州律师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涉外海事损害赔偿
    相关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opyright reserve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