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代理词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上诉人W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上诉人W某某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被上诉人,并查阅了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签订的《起重趸船租赁协议》合法有效。
二、被上诉人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合同的义务www.hs64.net
(一)根据《起重趸船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五条,被上诉人的义务是将原浮吊起重船改造成起重式浮囤船海事海商律师网。根据被上诉人提供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可以证明,被上诉人交付的是起重囤船(见船舶检验证书中的船舶类型),符合协议约定的起重式浮囤船的要求。因此,被上诉人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船舶改造的义务海事海商律师网
三、被上诉人提供的是趸船而非浮吊船。
1、根据被上诉人提供的船舶检验证书,该船舶检验证书上船舶类型是起重囤船,准予航行A级航区(航线)海事海商律师网。江西省九江市船舶检验局是船舶认定和发证的法定机关,具有认定船舶类型的法定职权和职责。
2、浮吊船和趸船具有明显的区别。浮吊船具有动力装置,趸船不具有动力装置。被上诉人提供的船舶没有动力装置,属于趸船的船舶类型,而非浮吊船的船舶类型海事海商律师网
四、江苏省水上过驳专项整治的是无证的浮吊船,而非所有的浮吊船,趸船并不在江苏省水上过驳专项整治的范围内。
(一)持证的浮吊船可以合法经营。
江苏省已于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撤销、关停长江江苏段设置的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海事海商律师网。但根据被上诉人提供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开展无证浮吊船专项整治“回头看”》,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内河水域(除长江外)于2021年11月16日组织开展无证浮吊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合法经营的浮吊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定期抽查。因此,持有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浮吊船依法可以合法经营。
(二)浮吊船和趸船明显可以区分。
根据高邮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高邮市内河航道浮吊船、趸船管理的公告》。无论是浮吊船还是趸船,在依法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并登记后就可以开展相关的作业海事海商律师网。被上诉人提供的趸船符合该法律规定海事海商律师网
(三)趸船并不在江苏省水上过驳专项整治范围内。
五、上诉人违反了协议的约定。
(一)上诉人有提供船舶停靠手续的义务www.hs64.net
根据协议的第8条:乙方(被上诉人)趸船停靠码头作业,甲方(上诉人)有义务为乙方囤船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并完善相关停靠及作业手续海事海商律师网。由此可以看出,船舶停靠手续应当由上诉人提供www.hs64.net
(二)上诉人未按照协议的约定提供船舶停靠手续www.hs64.net
船舶改造完成后,被上诉人于2021年8月7日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上诉人:由于上诉人未提供码头的停靠手续,导致被上诉人的船舶被南京浦口海事处扣押。自昨日起连续三个月,如你方(上诉人)不能解决码头停靠手续及保证我方(被上诉人)作业的问题,我方将追究你相应违约责任www.hs64.net。望予以理解www.hs64.net。2021年8月13日,上诉人以《回函》的形式,通知被上诉人:告知函已收悉。根据合同约定:我方有义务为贵司办理趸船停靠相关作业手续。办理需要一个过程,我方争取在2021年11月6日之前办妥趸船靠泊合法作业手续。如届时码头仍然不具备装卸条件,我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与你方经济补偿www.hs64.net。在一审过程中,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上诉人已经办理了港口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并交付给被上诉人海事海商律师网
六、上诉人违反约定给被上诉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上诉人应当按照约定给予被上诉人赔偿。
上诉人不能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手续、被上诉人改造船舶以及按照上诉人的要求等待三个月,给被上诉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按照协议约定,上诉人应当赔偿被上诉人200万元(见协议12条)。此外,上诉人也在《回函》中承诺,上诉人将按合同约定给予被上诉人经济补偿www.hs64.net。因此,上诉人应当赔偿被上诉人20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包含在内)。
综上,被上诉人不存在违约行为,上诉人的违约行为给被上诉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上诉人也承诺将按照协议约定给与被上诉人经济补偿。因此,上诉人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被上诉人。
以上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

特许经营权纠纷强制执行申请书 | 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13057670467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强制执行
      我和保险公司没有书面的调解书,只是口头协议可否强制执行,当时我的律师和对方律师达成的协议。...

  • ·四楼漏水到我三楼家里,致使我家部分物件损坏,找过四楼房主协
      四楼漏水到我三楼家里,致使我家部分物件损坏 ,找过四楼房主协商过 ,四楼房主拒不配合 ,拒...

  • ·我在网上贷万块钱,我签了协议他们先让我50快钱的费用,我我不交他们要起诉我,请问这个是
      你好!我在网上贷万块钱,我签了合同他们先让我50快钱的费用,我我不交他们要起诉我,请问这个是 ...

  • ·转帐转错人了没对方的联系方式
      转帐转错人了 没对方的联系方式...

  • ·你好我是本镇村民,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程序,应该怎样办理,包括协
      你好我是本镇村民,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程序,应该怎样办理,包括协议公证,谢谢...

  • ·抚恤金如何赔偿,事业单位职工
      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外出办事突遇交通事故身亡,家属配偶是农民,子女和父母是市民,抚恤金如何赔偿...

  • ·我家是农村的,我婆婆和我公公归我大姑姑家扶养,我婆婆前年去世
      我家是农村的,我婆婆和我公公归我大姑姑家扶养,我婆婆前年去世了,我公公今年去世了,我公公是抗美援朝老兵是有工资的,我不知...

  • ·关于房屋装修的咨询,我家房子是去年新装修的
      我家房子是去年新装修的,但是玻璃和塑钢门窗还不满一年已经变黄了,玻璃最严重,我们都是经那些人说的用得时最好的材料,价钱贵...

  • ·因分居起诉离婚条件。
      因分居起诉离婚条件。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没有分居证明,就应判决离婚, ...

  • ·亲人欠钱不还骚扰我怎么办
      亲人欠钱不还骚扰我怎么办?亲人欠钱不还骚扰自己的话可以报警处理,骚扰他人一般要被治安拘留,但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的管辖范围...

  • ·转账支票个人可不可以使用,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
      转账支票个人可不可以使用,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一、转账支票个人可不可以使用,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

  •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书应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书应该怎么办公证书是由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因此必须有这...

  • ·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工程在施工完成后要符合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严格把关,在施工完成后还要...

  • ·离婚房户过户的流程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离婚频繁发生放在我们的身边,而在离婚如今需要走法律程序,主要来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 ·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一、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

  • ·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注册商标有什么方式
      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注册商标有什么方式申请进行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否则的话作为普通商标,一般来讲是不会受到...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程桥人民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船舶租用合同纠纷代理词
    ©Copyright www.hs64.net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