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

在工作中我们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离职,此时需要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对我们重新就业时非常重要的,因此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的信息要求准确无误。可是当我们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重新开具,还可以要求公司发放经济补偿金。
  二、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2.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而且,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上没有当事人的签名,是可以视作其真实性是有待鉴定的。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仅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法院也会予以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上述材料可知,当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时,您可以与原单位联系寻求解决方案,不能伪造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您也会承担法律责任。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正面临劳动合同问题的困扰,网站有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您。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没有签劳合同是可以毁约的,而且没有合同也没有违约的情形。劳劝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
      一般和他人产生合作劳动关系时我们就需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劳动协议合同虽说不是次次都能够起到作用,但在一些关键时刻劳动协议合同能够帮助我们证明双方的劳动合作关系,可以保证自身的利益不那么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这里常用到的就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问题。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


·那些人哪些人可以聘请离婚法律援助律师
      那些人哪些人可以聘请离婚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无力支付服务费的人的最基本的法律权益,所以没办法满足所有人的所有法律诉求,只能针对部分人群的部分案件代为处理,离婚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一部分,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获得离婚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离婚法律援助...


·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申请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同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在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交首次诊断病历、证明文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劳动者或者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在规...


·一、工伤后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赔偿条件?
      一、工伤后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赔偿条件?工伤后不管多久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对职工进行赔偿,除非是职工主动提出来的要离职,这样公司就没有赔偿义务了。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时间?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


·恶意拖欠工程款投诉到12345有用吗
      没用,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此法,一方面原因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二、拖欠工资在什...


·一、民事纠纷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民事纠纷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女职工怀孕期间住院扣工资吗
      女职工怀孕期间住院扣工资吗?怀孕期间住院不会扣工资,但也不是按照正常出勤天数发放工资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