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未与另一方商量,私自将房产卖给他人的做法。那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构成擅自卖房,效力需综合判断,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即善意取得,该买卖行为有效。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或者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该要件实质上是要求让与人(无权处分人)对其所处分的他人之物,须具有“权利的外观”,这是善意取得发生的前提。善意取得的制度基础在于物权公示的公信力,而不动产登记与动产的占有,均为物权的公示方法。依法定公示方法表彰的权利和权利人,具有使不特定的他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和善意保护效力。非真正权利人而登记为不动产所有权人(如真正权利人借用子女或他人名义为房地产登记、共有的不动产只以一人的名义进行登记等情况)或者现实占有他人的动产(如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及保留所有权买卖中买受人占有他人动产的情形等),方能给不特定的第三人以权利外观,从而使其合理地信赖登记权利人或占有动产的人就是真正的权利人而与其进行交易。而对标的物没有任何权利外观的人处分他人之物,根本无从发生第三人的合理信赖与善意取得的问题。2、让与人须无处分权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恒相对应,惟有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问题,因此善意取得的另一要件即是让与人虽有权利的外观但实际上却没有处分权。让与人无处分权,包括根本即无处分权,也包括欠缺完整的处分权(如某一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处分共有物等)。如果登记的权利人或动产的占有人受真正权利人之委托而为处分、无处分权人嗣后取得处分权或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则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则,这种情况下转让行为应属自始有效,无需考虑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的问题。3、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支付合理的对价善意取得制度旨在保护交易的安全,故只有在让与人与受让人间存在交易行为时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依《物权法》第106条中关于“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规定,善意取得不仅应基于有偿的交易行为,而且以合理的对价为其成立条件。非通过交易行为而以受赠、继承等方式无偿取得财产的,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否则将会造成各方利益保护上的明显失衡;虽为有偿行为但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亦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明显的低价会影响到对第三人“善意”的判定)。至于约定的“合理的对价”是否已由受让人实际支付,一般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成立;该价款尚未支付的,让与人或者原权利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权请求权。要看购房的第三者是否支付了合理的价款,是否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第三者购买房屋的手续合法,为善意取得,虽然为夫妻其中一方私自买卖,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如果夫妻双方面临离婚,其中一方私自卖房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弄
      购买房产属于大宗投资,而很少有人会有足够的资金在婚前购买房产的,因此在婚前买的房,婚后还贷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那么,万一感情不合而离婚,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


·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管是继承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对于当事人来讲,需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对房屋进行处分,但要是现实中针对未过户的房屋,此时所有人是否可以将其出售给其他人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对于不动产买卖,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


·一、店面装修后房东违约是否需要赔偿装修费?
      一、店面装修后房东违约是否需要赔偿装修费?1、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装修费。《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时有很多买家在合同签订后,以各种理由推脱、违约,不买了,这种情况是避免不了的。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这已经成为了现在买房纠纷中的一大问题。想要妥善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我们会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释。 一、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京工作的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房子,这时候可以用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租房子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可以预防以后会产生纠纷。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金低于市场价 当租金明显低于市...


·武汉市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论购买农村房屋或商品房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签订个铜钱应该就各项内容达成合意。且签订合同能避免在出现基于买卖而发生纠纷时无证据可寻导致案件无法公正审理的情况。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了解下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吧。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


·买房是现下人民生活当中多数人的奋斗方向和目标,越来越多的人都
      买房是现下人民生活当中多数人的奋斗方向和目标,越来越多的人都在准备买房,并且积极去了解关于房地产市场、房源的选择、房贷、相关手续等相关资讯。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学习和了解一下有关山东房屋买卖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巩固调控...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仅限于“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案涉合同系因房屋买卖引起不动产权属变动,属于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类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


·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们发现,在具体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一般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购房认购书,这也被成为临时购房认购书。之后,还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个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


·房产纠纷仲裁要多久时间?
      房产纠纷仲裁要多久时间?房产纠纷仲裁一般是简易程序为两个月,普通程序为四个月,各地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中对于简易程序与否主要是看案件的标的额。一般是组庭后开始计算时间,从申请到组庭一般是用半个月的时间。在申请仲裁时,如果有约定仲裁时间,以约订为准,没有约订时间的,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