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再婚离婚财产分割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分割: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二、再婚夫妻离婚析产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实践中,再婚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其实与第一次离婚的财产分割规定是一样的。具体的内容,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哪些情况不能宣告婚姻无效
      现实中,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要件,从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比较多。但有的时候,可能婚姻表面上看起来是无效的,但最终法院却不能宣告婚姻无效,那到底哪些情况不能宣告婚姻无效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不能宣告婚姻无效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


·智力残疾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解决?
      主要鉴定就是有没有生活来源,如果完全没有,当然是应当得到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一、智力残疾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解决?1、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


·一、无婚生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婚生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您可能会发现,在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当中就包括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一些疾病,在明知自己有一些恶性传染病的情况下,仍然结婚的话,这种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关于无效婚姻的疾病的种类,您也应该适当的了解一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一、无效婚姻的疾...


·如何起诉变更子女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而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发生改变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此时还是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要是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究竟如何起诉变更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起诉变更抚养费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好长时间
      分居是夫妻离婚的方式之一,当然这种方式显得比较麻烦,即使不满足分居条件,夫妻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下,法院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


·法定离婚赔偿条件有什么
      法定离婚赔偿条件有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现实中,因为老公出轨而离婚的情况不在少数,此时对于老婆来讲,是可以要求离婚的。而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那到底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


·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在生活当中,只要是通过诉讼请求离婚的,那么肯定是男女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达不成一个共识。在诉讼离婚案件过程当中,原告方再向法院提起离婚申请的时候,需要对相关的离婚案件的办理流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一、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有哪些不良影响?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有哪些不良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为了缓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法律规范。家庭关系是由婚姻法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根据相关法条的规定,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孩子,会有什么不良影响呢? 一、父母家庭暴...


·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
      在一个家庭里面,总会有生活需要人照顾的小孩或者老人家,那么对于一些经济情况不是特别好的家庭会觉得这是一个很重的负担而选择将弱势的他们抛弃。甚至于有限重男轻女的家庭觉得女孩子养着没用而将女儿抛弃。这种由于不想负责任采取抛弃的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那么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呢?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