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协议离婚中,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此时可以单独签订一份协议,即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那么您知道这个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
  1、按照《合同法》,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2、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而言:(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二、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1、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很多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在两个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推翻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即抗辩理由为欺诈、胁迫。当事人举出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的是该权利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使用。关于财产分割协议,在实践中会遇到不少问题,如: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方在签字之后反悔怎么办。这类问题都与当事人的利益相关,因此,建议您遇到此类问题时,一定要咨询网站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中,要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则与国内增加抚养费情况一样,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那么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情形 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


·婚姻法全文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法全文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和面对的事情,当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生活和境遇。有的人婚姻生活幸福快乐,虽有坎坷但仍不影响家庭。有一部分人则不会那么幸运,很多人因为自己的行为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对于这部分人应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们来...


·一、没离婚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没离婚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一些地方大男子主义盛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如果女方不想维持夫妻生活,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维权,解脱这种不幸。有时施暴的一方会有意逃避参加庭审,那么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下面我们给...


·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在女方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则例外,这主要是出于对女方利益的保护。而今天,我们要说的也就是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情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


·一、妻子将夫妻共有财产卖给第三人后果是什么?
      一、妻子将夫妻共有财产卖给第三人后果是什么妻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对给丈夫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赔偿,所以,妻子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会触犯刑法的,但是,其实妻子擅自处理的共有财产的这一部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不过,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最终相应的赔偿都有妻子...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在如今社会,离婚是非常常见的,而大多数离婚者几乎都是因为性格不合。现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达协议就可以协议离婚,那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话,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起诉离婚的。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婚内子女抚养费判决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个头破血流,其实,双方完全可以定一个离婚协议来确定抚养权双方轮流抚养。但是这样也得有个主负之分吧,那么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 一、我国允许轮流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讲,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点不会受父母关系的解除影响,也就是父母离婚或者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仍旧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的亲生子女,而此时一方获得了抚养权,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现实中却也有可能不支付抚养费。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呢?请一起在下文...


·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诉讼离婚是我们结束这段美好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诉讼离婚虽然在结束此种关系上显得极具力量,但是它在程序上却是相当繁复的。那么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