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您常常听见别人说商标权许可,商标权转让。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并不是很了解,由此就影响了人们对商标权的使用。比如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1、商标权的特征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
   (4)转让性
  商标权作为一种产权,由商标注册人按一定条件可以实施产权转让或使用许可。
   2、商标权的归属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从形成上来讲,就是一种智力成果,因此我们认为,商标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也就是说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
   二、商标权的内容
   (一)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二)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说,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第一,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品;第二,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享有禁止权。这就是说,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第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三)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介绍了商标权归属的相关知识,得出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的结论。并且在上文中总结了商标权的基本内容包括了四点。希望对您遇到的商标权方面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商标权的知识,请您联系的在线律师获得帮助。
  
  
  

·我国商标国外抢注如何维护?
       我国商标国外抢注如何维护? 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还要证明他人...


·什么是商标权抵押,如何正确认识商标权抵押
      什么是商标权抵押,如何正确认识商标权抵押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商标权抵押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反映的就是商标专用权质押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商事活动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越来越规范。如何在商业活动中正确的使用商标专用权成为商业主体的重要知识。下面我们...


·专利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做?
      专利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做? 一、专利转让合同怎么备案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2、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权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专利...


·抢注商标犯法么,有什么后果?
      抢注商标犯法么,有什么后果?相关规定《商标法》指出: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一)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


·一般情况能不能抢注商标
      一般情况能不能抢注商标我们当然是不可以抢注商标的;“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商标法》规定,即“不得...


·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商标侵权后怎么赔偿呢?
      如果商标名已经注册后,笔名就不可以用商标名,否则就是侵权行为。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应当重点就商标的无效情况进行辩护和说明,在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后可以作出商标无效宣告的决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局的续展证明是什么
      商标局的续展证明是什么商标续展注册证明就是在企业续展商标后获得的一个证明,其实就是一张纸,并不是证书,也就是说,企业需要与之前的商标注册证书一同使用,因为,商标续展后原有的商标注册证书是不能扔的。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


·停止使用商标导致商标无效化多长时间?
      停止使用商标导致商标无效化多长时间?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导致商标无效,其它情况下,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及时续展;注册商标指定商品因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被商标主管机关撤销注册的商标;违规操作的商标,如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


·软件著作权最多几个人法律有限制性规定吗?
      软件著作权最多几个人法律有限制性规定吗?1、软件著作权不局限人数,没有固定人数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2、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


·对商标侵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商标侵权要承担哪些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