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拆迁补偿有哪些新政策
民房拆迁补偿有哪些新政策
在企业拆迁中,企业厂房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四、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五、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六、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买房子需要些什么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买房子需要些什么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代办,就等着拿产权证。
(二)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
·村民自建房拆迁能得到补偿么?
一、村民自建房拆迁能得到补偿么?村民自建房拆迁能得到补偿,持有产权证的合法自建房,遇有拆迁肯定会得到合理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但是,非法建设的房屋,即没经过审批私自建设的房屋,在遇到拆迁时,是不应该获得补偿的。因为违章建筑,从道理上讲,应该被列为拆除对象,早就应该强...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房子是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居高不下的房假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也有人开始购买二套房,各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是很严格的,在一线城市上海,对于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目的就是管控房价,防止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具体的如何认定二套房,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上海二...
·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房屋过户的方式除了买卖,还有一种赠与的方式,通常房屋赠与都是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相对于房屋买卖过户而言,采用赠与的方式可以节约不少的税费。那么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一起透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具体做个了解吧。
一、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1、赠与涉及...
·二手房签完合同买方毁约怎么办?
二手房签完合同买方毁约怎么办?
一、二手房签完合同买方毁约怎么办?
整体来说面对违约有双方协商和依法裁定两种解决方式: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
·新婚姻法一方死亡房产怎么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一方死亡房产怎么分?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
·贷款房离婚怎么办,离婚如何分割贷款房?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财产上。如果是属于贷款的房子,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进行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房离婚怎么办
1、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归...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时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通常房贷也是由自己来偿还的。那么对于这样买房子首付父母给的情况,如果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此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首付父母出,离婚房产怎么分
法院起诉...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
·购房合同存案更名所需资料有什么
购房合同存案更名所需资料有什么
(一)处理合同存案刊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
1、由质量管理部分出具的质量判定陈述;
2、具体纠葛缘由和司法、裁定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借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是不是有很多人不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可以来看看这个问题。如何判断注意事项是很简单的,而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要先查阅资料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保做得正确。通过一定的求证和查阅,才可以让你在面对此类问题的时候保持理智,不犯低级错误。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