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会判多长时间?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会判多长时间?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二、关于本罪的定罪情节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将窃取、收买到手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用于自己伪造信用卡的,又会触犯刑法第177条第l款第4项的规定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这种情况属于吸收犯。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只定伪造金融票证罪一个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2.行为人明知犯罪分子实施伪造信用卡犯罪,而为其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共犯论处。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具体判决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上述不同的情节和量刑标准来进行适用,特别是涉及到不同的违法事实也需要由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后判决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什么? 从形式上讲,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进行的一种民事诉讼,那么这种诉讼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审判实践中,由于对性质理解的不一,产生了对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同的指导思想,不同的审判程序和结果。 1、认为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一、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距离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批捕与否的决定。在此种情形下,拘...


·未成年犯罪相关法律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未成年犯罪相关法律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未成年犯罪相关法律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法律所谓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其中死刑的缓刑在监狱执行,生刑(如...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听到许多刑法上规定的罪名,但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这项罪名可能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公民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的秩序,并造成了严重后果,使得该军事管理区的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一种罪名。那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是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判处的处罚是比较重的,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最好聘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争取减轻处罚。那你知道律师的辩护词往往是怎么写的吗?我们带来了一篇范本,供您作为参考。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泰威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


·偷窥判刑标准是什么,要如何举报?
      生活中总有一些变态的人喜欢偷窥,却以为没有犯法,其实偷窥是触犯了法律的。我们都拥有自己的隐私权,不容他人侵犯,可是我们发现被侵犯的时候又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偷窥判刑标准是什么,要如何举报,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偷窥判刑标准是什么,要如...


·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逮捕是我国执法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办案手段,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有逃跑或者妨碍司法公正的一些现象。所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是在执行逮捕的时候,对时间是有着相关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一、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1、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笔迹可以继续司法鉴定,如果鉴定一致,可以认定有罪。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怎么规定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无时无刻不受到人类相互间的伤害,在早先时代,为管理好国家我们祖先就有对伤害罪的相关规定。社会发展到现代,我国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有了更详细和更完整的法律规定。今天我们就讲讲我国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的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根据《...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提供会见律师的权利吗
      当有人违反法律法规时,公安机关等部门就会依法对犯法之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就是行政处罚中较为严重的一种处罚,它在短期内限制人的人身自由,但是我们都知道,当在碰到法律上的纠纷时,我们可以请律师来帮忙,那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提供会见律师的权利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一、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