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有什么条件?

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有什么条件?
  
  一、注册建筑工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产和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要求申请建筑公司注册一级资质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一亿元,对公司人员要求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二)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工程业绩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要求公司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条件如下:
  
  (1)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产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要求公司净资产达到4000万元以上。
  
  (2)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要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四)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工程业绩: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要求公司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五)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条件如下:
  
  (1)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产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的净资产达到800万元以上。
  
  (2)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里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注册建筑工程公司流程: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
  
  3、领取执照;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公司注册完成。
  
  

·一、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其...


·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一、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


·一、工伤假期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假期享受什么待遇?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有依法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见,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在生活中,由于工作种类的不同,有些劳动者是在白天上班,而有些劳动者却是在夜间上班。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夜间上班的应否获得补助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职工上...


·一、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一、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


·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
      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才行,否则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有的单位却以调休来代替应该给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


·教师工伤残待遇如何确定呢?
      教师工伤残待遇如何确定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诉讼费谁出
      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诉讼费谁出一、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二、打官司诉讼费谁出人民法院受理民...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