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所以致人轻伤,且不是累犯或主犯,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按罪行严重程度和轻伤认定程度由检察院判决。二、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可以调解吗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在立案后不能私了,必须按照刑事程序来走。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节,进行民事赔偿后,犯罪分子在量刑上要从轻处罚。寻衅滋事罪调解后仍然要走起诉的程序,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决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所以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刑事拘留后可以释放,也可以不释放进行提捕,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决定。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调解好以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可以免于起诉。寻衅滋事一般是由社会闲杂人员挑起的,闲杂人员由于游手好闲没有正当的工作,往往会聚会收取保护费,聚众进行闹事或者会打人。如果不小心因为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等被认定为寻衅滋事,那么对于寻衅滋事的量刑就十分关心了。如果寻衅滋事过程中造成他人轻伤,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要是造成多人轻伤,刑罚肯定会再加重一些。
  
  
  

·如何对预备犯罪量刑处罚
      如何对预备犯罪量刑处罚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预备...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


·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职务侵占犯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话,在服刑期间就有可能减刑,意味着日后会提前被释放。那么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亲友不慎涉及该罪,那么关于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就成了咱们不得不了解的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执行...


·在我国行政拘留最高多少天?
      行政拘留是最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行政处罚的期限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就构成违法,行政机关需要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赔偿。那么,行政拘留最高多少天?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行政拘留最长多少天 根据现...


·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一些纠纷,都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以至于法院的案件堆积成山,法院的工作压力巨大,并且司法资源短缺,针对这一现象,法院一般会将案件相似或相同的并案处理。那么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


·刑侦可以冻结支付宝吗
      可以,如果是涉嫌了诈骗,并且额度较大的话,与之相关的银行卡、支付宝都有可能会被冻结。公安部门冻结之前要出示证明。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刑事诉...


·什么是刑事律师?
      什么是刑事律师? 一、什么是刑事律师? 刑事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二、刑事律师的主要服务有哪些? 1、侦查...


·那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
      哪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满足以下条件就构成了过失损毁文物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