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判处拘役在哪关押服刑?

判处拘役在哪关押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二、拘役有怎样的特点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吗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刑期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


·发生抢夺方向盘会被判刑吗
       抢夺方向盘会被判刑吗 会判刑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判刑不能随意的处置,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依法进行审判,最后确定是否触犯刑法和应该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


·猥亵儿童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的好多犯罪活动的犯罪对象都是我国的未成年人,比如说拐卖未成年人。近年来,各地猥亵儿童案件频发,给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无法磨灭的伤害。更为严重的就是由于大多数儿童对此没有认识,导致很难发现行为人的这种罪行。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猥亵儿童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猥亵儿...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


·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天内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二、《...


·刑事案件罪轻辩护几个方面有哪些?
      刑事案件罪轻辩护几个方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罪轻辩护几个方面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能力辩护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共犯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如果达到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则还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在此罪的实施过程中也会存在共犯情况。那么寻衅滋事罪共犯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


·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
      关于职务侵占罪,相信您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一定的利益。在我国,无论是何种罪行,一般都会有司法解释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司法解释也会有所更改。那么,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关于职务侵占罪 职...


·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着根本的区别。限制减刑是指...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