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社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对于社会抚养费,您还是都有一定的了解吧,社会抚养费可以变更您也是知道的吧。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社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自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以来,全国30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25余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新标准。
  
  部分省份地区社会抚养费新标准
  
  标准如下:
  
  1、上海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
  
  2、广东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北京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4、江苏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5、浙江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6、山东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7、湖南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8、天津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以市或者区、县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征。居民年实际收入高于上述规定基数的,以其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根据前款规定的基数,结合违反本条例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对违反本条例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分别计算。不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本人生育子女数。
  
  第三十八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但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三十七条规定基数的四分之一计征社会抚养费。
  
  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但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三十七条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三十七条规定基数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计征社会抚养费。
  
  9、福建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10、四川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11、云南
  
  《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三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非农业人口夫妻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分别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至10倍计征;
  
  (二)农业人口夫妻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分别按照地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地州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5至8倍计征;
  
  违法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违法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违法多生育子女数为倍数计征。
  
  本条规定的违法生育人员,本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地州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以其超过部分为基数加收3 倍的社会抚养费。
  
  12、安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13、河南
  
  《河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从发现其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如下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 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14、江西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
  
  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15、重庆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以上是部分各地的征收标准,有的以家庭年收入为基数征收,有的还按月预征。有的多生多罚,超生2个及以上子女或重婚超生的加重处罚,有的递进累加。所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新标准是各地不一的,具体的可以参照各省份的计划生育条例进行查阅。
  
  

·一、小三告男方重婚罪成立一般判多久?
      一、小三告男方重婚罪成立一般判多久?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


·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少
      离婚纠纷一般都是由于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所导致的,其中抚养权纠纷是比较常见的,而且抚养权纠纷涉及到的就是对方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后续出现抚养费不足问题的话,还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那对于我们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长呢? 抚养费的追讨属于民事案件,它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两方...


·有没有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
      众所周知,在离婚事件中,孩子是最无辜的。同时,在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方面,对于父母的相关规定也是很多的。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有效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为了让离婚的双方都能支付抚养费,要求双方写协议书。那么,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呢? 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 立协议人: 甲...


·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
      生活中存在一些分居以后再离婚的情形,此时在分居期间的财产通常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居后离婚给财产的分割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是所有的分割都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但是需要坚持哪些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您比较关心的,好的原则也是有利于财产顺利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


·女主男主包办婚姻法律后果是什么
      应该说当今时代的包办婚姻,实际上是对婚姻关系的一种谬论。包办婚姻由于男女双方根本就没有感情,婚姻关系是很难长久的维持下去的。而且有的时候,女主和男主包办婚姻的形成是因为双方父母所致,这对于儿女来说,无疑也是感情上的一种伤害。在进行包办婚姻之前,一定要知道我国规定的女主男主包办婚姻...


·2023年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协议离婚后后悔了怎么办 ?
      协议离婚后后悔了怎么办 ??《民法典》已生效,《婚姻法》已失效,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过错一方能分到多少
      日常生活当中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是有很多种的,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因为在婚姻生活中,一方有明显过错才导致婚姻出现了破裂。当一方有明显过错,我们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在判决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可能会稍微的有所不同。所以针对,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过错一方能分到多少的问题,我们将为您...


·离婚时如何让老公净身出户
      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即可以这样执行,一旦对方不愿意的话将不能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新婚姻法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吗?
      女方怀孕的时候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双方可以直接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了,就只能走诉讼程序离婚。双方离婚时要处理好经济纠纷和孩子的问题,否则女方一人抚养孩子压力也会很大。下文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吗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