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之所以需要起诉,是因为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应该给付到什么时候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一)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二)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三)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四)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
  
  三、离婚后,对方抚养费不给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


·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才行,这是法定的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调解就直接作出判决的话,就会构成程序违法。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


·结婚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


·在我国起诉离婚几天通知被告
      在我国,如果夫妻离婚一般会首先选择离婚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协议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当我们起诉离婚时,法院决定受理离婚案件之后,原告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法院通知被告的时间问题。我们将针对起诉离婚几天通知被告的问题为您做出回答。 一、在我国...


·可能构成重婚罪的情形都有哪些
      现实中,我们需要仔细区分一下重婚与重婚罪,有重婚的行为其实不是必然就会构成重婚犯罪,因为可能出现特殊情况,导致重婚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实践中,可能构成重婚罪的情形都有哪些呢?又有哪些情况不构成重婚罪?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


·抚养费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确定标准是什么一、抚养费的确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以抚养孩子的实际需求为标准,要结合当地物价水平和当事人收入水平。有...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是怎么样的?
      为了使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更加有效,征收目的更加统一,即充分发挥其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我国逐渐对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情况向社会说明。那么,金寨县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是怎么样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 1...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有下列...


·私自用存单质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私自用存单质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1、私自抵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的...


·广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规定:“不符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 十八条 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