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设赌场罪罚金多少

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并正式营业时,就犯了开设赌场罪。依据情节严重与否,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那么如果是处罚金,开设赌场罪罚金多少呢?接下来,网站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规定
  
  开设赌场构成罪,一般会并处罚金,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原则上会根据非法所得金额成正正比例处罚。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无能力缴纳,比如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二、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六)》从第18条(即《刑法》303条第2款)规定了“开设赌场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开设赌场,如果犯罪方还参与了赌博并以赌博为业,那么开设赌场罪将还会加上赌博罪一起处罚,那么此时罚金就还得加上赌博罪相应的罚金了。通过阅读以上开设赌场罪罚金多少的相关知识,相信您已经对此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赚钱盈利的最好方式,是在遵纪守法的情况下进行的。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
      由于现在经济的发展较快,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的变化,办理信用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如果没有能力偿还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否会判刑了?下面我们将给您解答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这一问题,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 “两高”司法解...


·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
      大部分的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都会选择到相关司法机关自首,并且如实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刑。这样从表面上看可能存在自首的情节,但实践中还是需要作出认定才行。那到底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 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


·走私犯罪具有哪些特点
      走私犯罪的特点是大多是自然人犯罪,以间接走私方式为主。走私犯罪主要表现为自然人犯罪,共25宗,占犯罪总数的96%,单位犯罪1宗,占犯罪总数的4%。内外勾结,实行共同犯罪。走私对象集中表现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有23宗,占总数的88.5%。《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案件所处的阶段不一样,律师的工作也不一样,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以下工作: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生活发展到现在,诉讼已经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我们往往在遇到民事、刑事、或者行政案件的时候摸不着头脑。而一件案件的办理各个阶段各个阶段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以及其他相关机关,我们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因此,了解办案人员办案流程...


·如何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其中的数额作出认定。当然,不同的犯罪法律规定的数额认定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怎么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
      一、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 合法,检察院可以变更罪名。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


·死刑缓刑期间需不需要坐牢?
      死刑是我国的最高刑罚,然而现实中对于达到死刑标准的犯人,往往执行死刑缓期执行,很多人对死刑缓期执行存在误区,把死缓和缓刑的定义混淆了,认为死刑缓刑期间不需要坐牢,其实这是错误的,那么死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判处死缓之后会怎样?我们为您解答。一、死刑缓期期间需要坐牢吗答案就是:还是要...


·缓刑适用对象包括了哪些
      很多人认为在涉嫌了犯罪之后,请律师进行辩护的那么就可以被判缓刑,暂时不用在监狱中服刑。但其实我国规定缓刑也是有自己的适用对象的。那么,在法律上,缓刑适用对象究竟都包括了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对象有哪些 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