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犯罪成立并不一定会导致犯罪既遂,犯罪成立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态。成立犯罪后,不一定就是既遂一种形态,也可能是未遂,也可能是犯罪预备,还可能是犯罪中止,等等。二、犯罪既遂的几种形式:1、结果犯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2、行为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3、危险犯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4、举动犯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犯罪成立的要件一般是用于区分各种罪名,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可以从犯罪成立处罚,判断该刑事纠纷的涉案人员所犯的罪。而对于犯罪构成,是用来判断违法者的行为是否确实已经犯罪。任何不满足其中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处理。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受贿罪怎么处罚的 受贿罪数额是多少
      受贿罪与贪污罪一样,这都是属于我国明确规定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而由于在实施这些犯罪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到自己的职权,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也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我国对受贿罪的处罚也比较重,那究竟受贿罪怎么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受贿罪怎么处罚的 根据《...


·假释与减刑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被减刑了,而有的却被假释了。由于这些都比较专业,因此导致不少人认为假释就是减刑,但其实这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制度。那到底假释与减刑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


·组织领导传销罪怎么判?
      在我国一些地方,传销活动猖獗,这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对传销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在刑法中也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打击,才能有效抑制这种犯罪活动的蔓延。那么组织领导传销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什么...


·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其实出于各种心态,在认罪的过程当中表现出来的做法是认罪并且不断的翻供。因此就发生过有个别的案例,在一审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但是二审的时候却又坚决的否认自己之前承认过的那些罪行。那么,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


·砍伤恶犬涉及怎样的犯罪
      有的人在城市中违反相关规定会养一些大型的烈性犬,同时自己也没有对烈性犬严加管束,导致烈性犬外出咬伤他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砍伤恶犬的话,那么是否会构成犯罪呢?要是构成的话又是涉及怎样的犯罪?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砍伤恶犬涉及怎样的犯罪 从警方对被砍伤的狗的价...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我们自身或周围常常会遇到一些刑事案件,很多人都不是很明白具体该怎么操作。其实对于这些案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当我们遇到刑事案件时,我们应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立案侦查,那么我们就要先了解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有关这...


·刑事案件抗诉机关是谁?
      一、刑事案件抗诉机关是谁?提出抗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


·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
      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


·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
      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罪犯在被判缓刑的时候,应该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毕竟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此时暂缓执行的仅仅是主刑,对于附加刑而言也是需要被执行的。而在缓刑期间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我国刑法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