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因此,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婚姻吗?
  
  在古代对于男女婚姻的态度上,更多的是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话一直流传至今,仍然被很多人奉为金科玉律。但是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即使是父母也无权决定子女的婚姻。
  
  一、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1、结婚自由
  
  婚姻自由是公民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并禁止任何一方强迫或任何第三方的干涉。从主体上讲,只要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男女,处于离婚或者是丧偶状态的人,都有结婚的自主权,再婚或者是复婚都是他们的自由。
  
  在内容方面,结婚的自由的主要含义是婚姻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一方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结婚;另一方面,婚姻应该由男女决定,没有其他第三方,包括父母、子女、可以代表他们决定,干涉他们结婚。因为婚姻是男女之间以爱情为基础的关系。婚姻是两性的组合,目的是建立一个家庭,寻找一个相伴一生的另一半。作为婚姻基础的爱只能在男女之间产生,这只能是女性和男性的问题,没有第三方可以代替。婚姻自由对公民婚姻自由的保障实际上保护了公民非常重要的精神利益,保障了公民对爱的需要,这是人类重要的情感,从而维护了公民的人格独立和自由。因此,婚姻自由权是公民的重要人格权。简而言之,在法律的范围内,婚姻与否、和谁结婚、婚姻的形式等,都由男女自主决定。
  
  2、离婚自由
  
  离婚的自主权意味着配偶双方都有权自行消除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而不会被另一方或其他任何人非法干涉。法律保障离婚自由,对于那些感情破裂,矛盾无法调和的婚姻,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使他们重新建立一个幸福的新家庭。既然爱是婚姻的基础,当丈夫和妻子不再是心连心,不再相爱时,就没有必要继续勉强维持一段并不愉快的婚姻。而且,虽然离婚会导致夫妻关系解除,一些相关联的亲属关系解体,但总的来说,它改善和巩固了整个社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当然,由于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既定事实,公民不能仅仅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向过于自由地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公民必须对自己的家庭、子女负责。换句话说,公民的离婚自主权也是有受限的,它可以防止轻率离婚,同时又能保护离婚自由。
  
  二、父母有权决定子女的婚姻吗?
  
  父母无权决定子女的婚姻关系。侵犯婚姻自由权的侵权责任应具有一般侵权责任的所有必要要素:
  
  1、行为人必须有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该行为必须首先违反保护婚姻自治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必须以暴力手段强迫或者强制干涉他人婚姻的,违反了婚姻的自主权原则。
  
  2、具有损害婚姻自主权的事实,主要是因为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这一事实已经确立。受害者还可能遭受人身伤害、自由限制、声誉损坏、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害赔偿,这些也是损害的内容。
  
  3、违反婚姻自治权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必然是造成损害的原因,损害事实是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在违反婚姻自治的因果关系中,违法行为导致损害与婚姻自治受到限制这一事实之间具有紧密的因果关系,以至于容易判断;行为与个人的声誉财产损害的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应根据这些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要求仔细判断。
  
  4、违背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婚姻自治的侵权责任。应当指出的是,确定侵犯婚姻自治的责任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现代社会更加崇尚自由,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结婚过日子也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里多一点自由,多一分理解,建设一个法治化的自由民主社会。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在我国每个地方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焦作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制定了相关补充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是差不多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有所差异,那么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焦作...


·土地使用证继承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继承办理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公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代表着公民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可以继承的,公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证应该怎样继承呢?土地使用证继承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
      各地的政府如果决定要征用当地公民的土地,并且征用的具体方位和范围也已经确认了,在动迁之前肯定会详细的告知公民已经制定好的拆迁补偿方案的。多数普通公民并不这样想,对于拆迁补偿款的热情还是非常高涨的。就比如说在陕西,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就是各位陕西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一、陕西...


·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
      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 一、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所属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此只叙述建设用地使...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土地是正常的事情,因为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国家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好的扩大公共利益。国家征收土地也不是无偿性,他虽然采用强制性的手段,进行征收土地。但是政府为了保障好人民的合法利益,会对所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那么就有人问,最新珠海...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一、实际经营管理的收益,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不是不当得利 根据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在生产中不会产生新价值,只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出现增值,即产出减去投入的余额——收益。增值的收益部分不是承包地、...


·南京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第
      南京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及 《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


·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是怎么样的
      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是怎么样的?非法占用林地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毁坏林木、林地的处罚:1、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并需要向单位或个人征用土地时给予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得经济利益,对国家或是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那么,独生...


·借款合同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吗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以被告住所地管辖为标准和原则。只有民事诉讼法或者民事诉讼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可以有,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方式。第一就...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