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学校土地使用申请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学校土地使用申请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土地申请使用书申请人: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申请日期: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对于学校土地使用申请的相关情况是基于实际而定的,一般来说,可以按照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对学校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认定,但是涉及到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当由学校提出,并提出相关材料,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后认定。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秩序,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对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同时也会根据所征用土地的使用性质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征地补偿,那么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镇。补偿标准:耕地:41400元/亩;菜地:49680元/亩;果园:45540元/亩;茶园:45540元/亩;精养鱼池:45540元/亩;林地:28980元/亩;未利用地...


·公民无论是第几次购买房子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就有可
      公民无论是第几次购买房子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实践中,由于第一次买房经验不足,因此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地方也就相对的要多一些。那到底第一次买房子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次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城镇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各个城市的人们可能都会遇到所在的城市征收土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内容都一样,那么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


·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一、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用于拍卖、抵押等商业性操作的,但是拥有国有土地的企业常会为了能够让土地的利益最大话,常会希望可以将手头的国有土地转化成集体土地,然后在进行相应的商业运用,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土地的价值,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大家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随着今年来,网络借贷的兴起,不少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过借款。其中不免就有人动了小心思,考虑到网贷不会计入央行征信,就想借款不还。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关于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的相关知识。一...


·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农村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1.异地贷款,需要有在当地缴税时间在1年以上的证明。不同的城市要求不同,有的地区时间可能更长一些,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2.在异地贷款除了要有合法的身份和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外,贷款人还要有良好的信誉,当然最主要的还要有偿还银行贷款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