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 一、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国际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实际是要确定新公司是否对原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首先应了解原债务公司的法律性质。如果原债务人是无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公司,而且其股东或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其新公司就负有还款责任。如果原债务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新公司是另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原则上债权人就不能直接针对倒闭债务人的新公司收账。但是有以下3种情况仍可以向债务负责人的新公司追收其原债务:
  1、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人原公司的起诉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讯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名下。
  2、债权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公司只是原债务公司改头换面的公司,就可能通过律师向其负责人出示证据,迫使原债务人积极还款。如果债务人不主动配合,可以诉诸于法律,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和证据。
  3、如果原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曾出具过书面还款保证或新公司出具过书面还款承诺,那么可以依此向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或新公司追讨债务。
   二、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如何了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以到期债权列入破产财产,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
  债权人领取财产时,应当出具注明债权人具体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的证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清偿。如财产较少,人民法院认为无再行分配的必要,可归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综上,关于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确定破产进入了清算程序,债权人要确认自己的债权,当企业的资产拍卖后,必定先将员工的工资和遣散补偿还清;然后仍有多余的,按照股东的股份分。希望网站能帮助到您。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一、债券融资 1、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十四种常见的犯罪方式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十四种常见的犯罪方式有哪些?(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额信誉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虚拟贷款资料,发放贷款。注:以农村信用社最为常见...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逾期付款利息按逾期付款违约金确定与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债权人逾期付款利息”的本意并不矛盾。 对于法院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中同期的正确理解应按银行的规范进行,首先应当区分同期是在“期内”还是在“期外”,即:...


·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哪些
      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哪些 一、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哪些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


·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一、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无论网上贷款欠多少钱不还,网络贷款平台都可以进行起诉,但实践中一般都是千元以上贷款拖欠时间比较长才会起诉,网袋平台也要考虑到诉讼成本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


·如果遇到公司债务怎么办?
      如果遇到公司债务怎么办? (一) 经营中的公司的债务怎么办 经营中的公司所欠债务以公司资产偿还,股东没有清偿公司债务的义务。 (二)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


·欠1500元法院会开庭吗
      会,法院受理案件,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受理就会开庭,但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可以带着证据,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可以去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向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


·债权转让需要还债吗?
      《民法典》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了通知主义,即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是必须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无需审查被转让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也无需审查新旧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存在的合法性,只要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


·怎么让欠钱不还的人还钱
      让欠钱不还的人还钱除协商之外,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能协商还款的,可以分期还款或者延长其还款时间。协商不成的,持有效的借款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


·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 1、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