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毁约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吗

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毁约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吗?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毁约是不可以要求退回定金的,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的法律性质是什么?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三、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守约方只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交定金即意味着定金合同的成立,所以,定金并不是以主合同成立为前提条件的,也能够说,交定金的这个行为一定要谨慎一些,没有考虑清楚之前就交了定金的,除非自己不计划要定金了,不然的话是必须要签合同的。
  
  
  

·高空坠物台风车险怎么理赔?
      在降雨量多的夏季往往会伴随着狂风。近些年在南方频繁有台风刮过。无论是台风天鸽亦或台风鹦鹉都给当地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而我国高楼林立的建筑结构也因为台风不在显得那么时尚,台风引起的高空坠物给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由于车险是强制险,但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灾害的时候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尤...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要交税吗?
      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也会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


·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撞伤首先拨打相关电话:救人电话:120;定责电话:122;定损电话:保险公司电话。 大多数律师的是最头疼交通事故纠纷的,现在劳动争议去仲裁的都比交通事故纠纷的案子好办不办,这事情最关键的是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事...


·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


·一、交通事故致一人瘫痪无力赔偿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致一人瘫痪无力赔偿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致一人瘫痪无力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出诉讼,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赔偿受害方的事谊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无效的,...


·最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文
      针对机动车,我国要求在购买的当时就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否则的话被抓住就要对车主或机动车管理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对此,我国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该部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


·触犯信用卡诈骗必须交罚金吗?
      我国的刑罚体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在一个刑事案件中,不仅可以适用五大主刑中的一种,还可以另外适用附加刑。常见的附加刑就是罚金,法院经常在判决的时候并处罚金,以示惩戒。譬如,信用卡诈骗罪是常见的一种罪名,此类犯罪嫌疑人经常被判处罚金,那么,触犯信用卡诈骗必须交罚金吗?我们为您解答。 ...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沟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辩护词一般什么时候提交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辩护词一般什么时候提交? 辩护词通常情况下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