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二、举例:某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的新规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含车库公共照明用电费用)。
  
  多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
  
  高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
  
  层、高层混合住宅小区共用地下车库(车位)的,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
  
  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以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适用于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实行市场调节价。
  
  租用地下车库(车位)和机械化立体停车库(车位)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已购买小区内建设的机械化立体停车库(车位)或机械台板式停车库的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首先保证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小区内经相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按不超过同类地段的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例:
  
  
  (一)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费:
  
  (1)住宅小区住用人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15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2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8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2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5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次)2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加收每4小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没辆12元,按12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8元的,按8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收费标准:7座及以下客车和1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次)1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加收每4小时1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产权属业主、住用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汽车每车位每月30元。底层独用汽车库不得收费。
  
  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允许物业管理公司在基准价格基础上 /—20%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三)室内集中车库基准价格标准
  
  1、包月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30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50元。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小时1元。每辆(次)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2小时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每辆18元,按18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
  
  我们发现其实在不同的小区,物业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都是不同的,即使在同一个小区,地上的收费与地下的收费都是有差异的。而《民法典》中就物业收取停车费的问题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但实践中区别不同的情况,自然也会有所不同。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别本罪与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界限,两罪在...


·一、买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都?
      一、买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2、分清订金与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


·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道路上每位车主都会买交强险,但是很多车主都不知道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所以,一发生交通事故就找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是我国...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小汽车,相应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也会时常发生。那么我们与您一起探讨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用法律术语来讲也就是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一、首先需明确的是责任对半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


·一、农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农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如何处理?出现事故需要出险怎么办?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广大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确实需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请关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窗口服务公告,也可以登录“交管12123”查询暂停处理交通违法...


·给公司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给公司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工伤。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二、工伤赔偿项目(...


·车停在斑马线上扣几分
      车只在斑马线停住不算闯红灯,也就不会有处罚。在新交规中红灯时越过停止线的。如果立即停车,不进行处罚,如果继续行驶,就算闯红灯。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请阅读下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时会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但是有时却调解不成,走上诉讼的道路。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旦确认管辖法院,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无证驾驶撞车了怎么办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