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的含义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社会和法律关系复杂,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此要加强防范该类共同借款人所产生的风险。
二、以下情况允许作借款人变更:
1、借款人离婚
2、借款人死亡
3、借款人长期严重逾期无力正常还款
4、其它特殊情况须报市中心批准
三、共同借款人变更合同内容所需材料
1、借款人离婚办理变更所需材料
(1)借款人协议离婚须婚姻登记部门的离婚证明和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所贷房屋的归属、新旧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管理部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此项不审收入)
(2)借款人由法院判决离婚的须法院有效判决书(一审判决书及法院有效证明或二审判决书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新旧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管理部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若双方不能同时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的还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此项不审收入)
2、借款人死亡须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新借款人为所贷房屋合法继承人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证文件、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新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管理部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此项不审收入)
3、借款人长期逾期无力还款须在新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将原借款人所欠的逾期本息、罚息还清的基础上持新旧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管理部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担保中心关于原借款人无力还款长期逾期的《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逾期贷款借款人合同变更审批表》。(此项按原贷款发放时的标准审核其收入)
四、办理程序
(一)未办理产权证明
1、申请人(新旧借款人)双方需持以上材料及售房人出具的未办理产权证明,到原贷款审核管理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合同变更申请书》,由管理部审核后开具《变更借款人通知书》。
2、申请人双方持《变更借款人通知书》到售房人处变更所贷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变更后的房屋买卖合同须作预售备案,若房屋已转为现房无法办理预售备案,应当先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然后按照已办理产权证明程序办理。
3、房屋买卖合同变更后,申请人双方持变更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及
其附属合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管理部经过再次审核后,由管理部经办人员开具《合同变更调查通知单》(备注事项中应注明具体变更内容)、《担保审核通知单》(原贷款担保方式采用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和抵押+保险的),并由管理部指导申请人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关于借款人/抵押人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4、如申请人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和抵押+保险的,则须持《合同变更调查通知单》、变更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原抵押物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担保审核通知单》和《协议》到担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人双方持《合同变更调查通知单》、变更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协议》、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按(2001)京房资中心计字第105号文件一十八条规定需重新签订或出具的《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等抵押登记文件、担保中心担保的需提供《保证合同》和重新签订的《反担保合同》到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确认以上资料齐全且填写完整、担保方签章真实有效后,同协议其它各方签订《协议》并监督各方签字盖章。
6、原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的申请人持原保单正本、保险费收据、本人身份证、《协议》、《合同变更调查通知单》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
(二)已办理产权证明(包括已完成抵押登记的)
已办理产权证明的,应先办理产权变更,并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相关手续后《协议》生效;对于原产权证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应办理完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后《协议》生效。
1、申请人(新旧借款人)双方需持以上材料和售房人出具的已办理产权证证明到原贷款审核管理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合同变更申请书》,由管理部审核后开具《合同变更调查通知单》(备注事项中应注明具体变更内容)、《担保审核通知单》(原贷款担保方式采用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并由管理部指导填写《协议》。由担保中心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申请人还需持以上材料到担保中心办理相应手续并重新签订《反担保合同》。
2、申请人持《合同变更调查通知单》、身份证、户口本、借款合同及附属合同、担保中心担保的还需持《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到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确认以上资料齐全且填写完整、担保方签章真实有效后,同协议其它各方签订《协议》并监督各方签字盖章。
3、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和所有《协议》到担保中心,由担保中心负责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抵押登记手续或抵押登记变更手续;
4、抵押登记手续或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完成后,《协议》生效并由担保中心将《协议》及相关资料返给贷款银行。
综上所述,允许共同借款人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包括借款人离婚、借款人死亡或者是其中一方借款人无能力偿还借款,那么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允许变更借款合同的。具体的变更过程和所需材料,上文中已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欠条没有区别,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因此往往在打借条时混用二词。殊不知,借条和欠条在法律效力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人们格外注意。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
·欠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对方吗?
欠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对方吗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1.严格说来,提前还款也是一种违约行为,除非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得到债权人的许可。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债务人应当要求重新借条,在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而无须深人到借条持有人与实际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中进行审查。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有哪些法律规定?
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离婚是普遍存在的。离婚,肯定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分割应当平等的进行分割,不然很容易产生纠纷,甚至可能闹上法庭。我国法律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共同财产。下文是对这一法律规定内容的介绍...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一般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一般多长时间?
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进行债务转移的,一般是指由债务人将自己满足条件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有其他第三人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有些情况下,债务人是利用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的,因此法律中规定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下面我们为你具体分析一下其中的法理。
一、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是...
·银行倒闭储户的存款怎么办
银行倒闭储户的存款怎么办一、银行倒闭储户的存款怎么办为了保护储户的存款,维护储户的利益,法律对银行倒闭以后,储户的存款的赔偿做了规定。《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发行债券,进行扩股融资。我们都知道公司的经营以及债券的发行需要遵纪守法,那么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原则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公司债券的监管...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为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最好签订有关的法律协议。比如说,如果我们酒店要进行债权债务的转让,那么我们就应该签订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转让债权...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