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继承问题

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归为个人财产领域,但是个人对宅基地有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个人的住宅。且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可以继承,那么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的继承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⑤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宅基地转移问题
  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继承份额也是均等继承,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在继承者的协调下多分得一些继承面积。
  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有哪些?
  ①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③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三、份额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及相关继承问题的大概介绍。继承份额一般是均等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本身是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由个人继承。且如果继承者将使用权转让后,是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的。
  
  
  

·广东省 农村土地承包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广东省 农村土地承包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一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同时土地也让他们有一种归属感和幸福感。多地推行新的土地确权政策以及承包制度,接下来就以广东省为例,具体来了解一下广东省 农村土地承包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明年3月底前完成确权...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年是多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仅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标准的必然趋势,湖北省已具备全域实行区片综合地价的条件,因此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阳朔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702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73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184元/亩到20736元/亩之间。 白沙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6...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要怎么做?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要怎么做?现今,很多人对集体土地使用证相关问题存在不少疑问,而其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使用证是否能改名吗?其实,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改名的,因涉及问题比较多,具体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少,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整理有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的要点吧。( 一 )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宅基地都是有使用权限的,一般的宅基地权限是70年,那么如果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如果到期了的话,那么是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续期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如果到期的,是可以办理续期的,当事人需要到政府部门续期。 宅基地的取...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几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几年?出让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因此,根据目前的土地政策来看,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


·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具体来说,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为了能够在房地产官司中胜诉,购房者打房产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购房者如果觉得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就要对这些问题加以了解。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是什么 农村土地被集体征收的情况在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但集体土地征收也并不是无偿的,在我国就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有补偿的,那么你是否知道补偿多少钱?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这一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内容是什么...


·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来进行调整的。要求保障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征地补偿又有什么新标准呢,征地补偿又是根据什么来计算的呢?我们给您整理以下关于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相关内容。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