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处置
  拆迁许可证是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
  由于申请拆迁许可证需要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中,有些申请人为了早日拿到拆迁许可证,采用欺骗手段,也就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求通过审查获得拆 迁许可证。如准备实施房屋拆迁的单位用假造的批准文件 或者不实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或虚假的资金证明等手段以假充真,从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到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对其是否能够给予被拆迁人充分的补偿安置的能力,以及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设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通过欺骗的手段逃避了这些审查,那么也会不利于被拆迁人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 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被拆迁人也可以要求虚假拆迁人赔偿其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加诈骗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诈骗公司财物达到50万,符合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要件,应给予犯罪嫌疑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至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上纷纷列出专门一个版块对有关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但是实际中依然还会存在信息不透明,众多民众百姓依旧难以得知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部分政府信息,专业拆迁律师所做的工作之一就是督促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让公众充分的享受到知情权,尽量避免彼此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摩擦与纠纷。同时,拆迁方在进行拆迁工作之时,应当谨遵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被拆迁人平等协商,以温和的方式解决纠纷和争议,真正做到和谐拆迁。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内容。征地拆迁一直都在一个“风口浪尖”的位置上。社会对于此类话题十分敏感。希望以上总结的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能够帮助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不知所措的时候,可以咨询江苏律师。
  
  
  

·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使用法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人们可以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得到土地的使用权,例如租赁。但是但签订租地合同即将到期时,土地使用权往往会引起所有者和承租者不应有的经济纠纷。那么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 在我们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有拆迁的地方,正式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促进更早额步入现代化城市,所以国家和政府近几年都在大量的拆迁办,在重庆市也是这样的,征地有时候不成功大多是因为征地补偿发放的不到位,那么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发展曲港的交通就是为了使当地能够在交通发达的前提下能够完成经济间的迅速流转,但是建设高速道路必然就需要大量的土地而直接导致许多公民正在使用的土地被国家所征收,但是国家对土地的征收是伴随着相应的补偿的。那么,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一、曲港高...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在我国,个人建房也是需要取得土地使用证,不管该土地是拍卖取得还是通过集体宅基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作为表明土地使用权人享有该土地的权利的法律有效证明文件,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那么,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个...


·土地使用证上是租赁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上是租赁是什么意思我国公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比较多,比如划拨出让,继承,或者说租赁。有些公民在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以后可能会发现,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土地性质是属于租赁。那么有人就可能搞不清楚,土地使用证上是租赁是什么意思?可以说,获得土地的方式和土地日后的使用和分配有着莫...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


·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吗?
      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吗?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也是有这个权利的。当事人的子女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 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就能享受到该待遇;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缓刑收监是回判决地吗
      一般是回判决地。据我国刑诉法规定:被判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分类的内容是什么?
      有的时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就要进行征地,但这会损害原来的土地所有人的利益,所以要有征地补偿。我国有法律规定,在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的时候,应该按照被征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目前,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对农村土地的征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而本文就为您整理...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征收土地进行补偿都是非常关注的。这是因为,征收土地的话,势必要对普通老百姓的土地进行征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老百姓的一些经营行为。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都想要知道。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江西征地补...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23山西是多少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山西是多少2018山西高铁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征地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