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伪造存折罪能判多少年

伪造存折罪能判多少年
  
  首先,我们先要分清楚伪造存折是用来骗银行的,还是用来骗个人的。
  
  第一,如果伪造存折是用来骗银行的,那么就可以直接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而判这个罪的理由是因为使用了变造的银行存折来骗取了银行,而伪造变造的存折是属于金融凭证的。他的行为,即使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的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一个所有权,所以符合了金融凭证诈骗罪的一个构成要件,因此而就可以算作金融凭证诈骗罪。然而,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它仅仅是一个公司财务的所有权。而且,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设立出了一个专门的条款来规定了金融凭证诈骗罪。他把金融凭证诈骗罪从普通的诈骗罪中分离了出来。
  
  因此,在法律的适用当中应该遵循特别条款,优先于普通条款的这么一个原则。
  
  第二,如果伪造存折是用来骗取个人或者是其他单位的话,那么这个就只构成一个诈骗罪。而这个构成的理由是这时候的银行存折不在是一个取款的凭证儿,只是证明他有着多少存款的一个欺骗道具而已,它没有构成其他的一个威胁,因此这个认定为是诈骗罪。
  
  除了这个伪造存折所产生的一个伪造金融票证罪。我们再了解一下别的有关的一些伪造的,又或者是盗窃,抢夺或者是毁灭了国家机关公文的证件等,这些都可以被判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如果说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么也可以直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也有这样明确的规定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指的是故意使用伪造的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那么这个当中的明知是构成了本罪的一个重要要件。
  
  因此啊,这个罪名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才能来判这个罪,我们以票据为例子来说明一下那以下的这些行为的话都是不能构成犯罪的。
  
  第一,并不知道是无效的票据,而使用的。
  
  第二,误将别人的票据或者说是自己的失效票据使用。
  
  第三。误签了空头支票,或者说是无效的支票。
  
  第四,因为自己的过失,将本票或者是汇票做了错误的记载的。那么如果不具备明知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就不能算作是金融凭证诈骗罪。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客体,他既侵犯了国家的有关的一些相关凭证的管理制度,他同时对公有财产以及私有财产的一个所有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因此,从广义上来说,汇票,本票,支票,这些都是属于银行的一个结算凭证的,那在委托收款凭证和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等一些其他的银行结算凭证等金融凭证,他们都有着相同的性质。
  
  本罪他指的是主观上是故意犯罪的就是明知道这个是不可以做的,但是他还是去做了,而这个界限是以实施该行为即可论罪。他这个不以数额来确定数额,只是当中的情节之一。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 1、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


·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司法鉴定不能够保证其结果的权威性,就无法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实在人为鉴定结果不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话,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诈骗罪
      诈骗罪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为人民所痛恨,为刑法所不容。但是,对于什么叫诈骗罪,很少有人认真考虑过,特别是其与盗窃罪、侵占罪的差别,实际上学界对此争议很多很大。那么,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诈骗罪才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怎样...


·二审认罪能减轻处罚吗
      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醉驾属于故意犯罪吗
      一、醉驾属于故意犯罪吗 在法律上,醉驾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现阶段,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绝大多数论者认为,醉驾是故意犯罪行为。 因为醉驾是危险驾驶的一种情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的危险驾驶行为会给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状态,却仍然希...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发生有人犯虚假诉讼罪,应首先去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二、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联系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


·绑架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不管是绑架行为还是抢劫行为,对受害人的人身、财产都是造成了巨大威胁的,严重的时候造成被害人死亡也不是不可能。因此,我国将绑架罪与抢劫罪都规定为重罪,对行为人的处罚是很严格的。而绑架罪与抢劫罪也是有不同之处的,到底绑架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绑架罪...


·刑事间接证据有哪些?
      刑事间接证据有哪些? 一、间接证据 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二、间接证据的特点 (1)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是间...


·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
      一、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无罪释放。不是有关系就能释放的。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


·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是什么?
       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机关团体的组织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单位犯罪过程中,如果法人组织实施,或者参与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属于双罚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双重处罚,应当区分单位意志还是个人意志。 单位犯罪需要追究法人的责任吗...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