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误工的时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关于误工费的举证等欢迎来电咨询。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护理的人数×护理的时间×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的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关于护理费的举证等欢迎来电咨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为每日30至5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日补助3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司法实践应当附有购买营养品的正式票据。视伤情的情况每日20至50元不等。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关于伤残赔偿金的举证欢迎来电咨询
残疾赔偿金:可支配收入×年限×伤残等级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被抚养人生活费=消费性支出×需要扶养年限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市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12、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2017年度死亡赔偿金以20年为例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由于该项目的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确定,故可根据全国各地司法实践中一般在1到10万元之间
14、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
15、车辆贬值损失
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虽然经过修理,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这样的就造成了其价值的减损。
16、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伤残是根据伤残鉴定报告进行赔偿的,在做鉴定报告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专业鉴定机构或者是指定的医院,这样的鉴定结果才是合法的,人民法院才可以进行借鉴参考。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农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在购买汽车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由双方的当事人对事故的损害进行协商处理的,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事故是急需要报警处理的,关于农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一、农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
·民事诉讼中的车辆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中的车辆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一、民事诉讼中的车辆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
·盗窃车内物品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
·保监会商业车险新规定有哪些
保监会商业车险新规定有哪些?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
·饮酒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无证怎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无证怎么处罚?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
·交通事故中碰撞事故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几个车辆之间相互发生碰撞而导致的,当然具体造成车辆碰撞的原因就多种多样了。那么具体来讲,您知道交通事故中碰撞事故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碰撞事故有哪些
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
·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夫妻个人在结婚之前获得的收入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即使夫妻日后结婚,财产的性质也不会发生改变。那如果是在婚后用婚前的钱购买了一辆汽车的话,此时该汽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表示疑惑,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齐齐哈尔相关部门制定的,在齐齐哈尔范围内适用的交通事故致死的相关赔偿标准。当然,相关赔偿标准中涉及到的内容会很多,诸如责任的判定,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具体计算公式等等。那么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补偿费应该如何分配?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
·商场店面交付违约怎么办
商场店面交付违约怎么办
可以起诉商场,赔偿因商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等。具体事宜,建议找律师进行咨询。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
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