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一、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一是新的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三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四)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五)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经办人依据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其实,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后的这些限定条件在各地都是一样的,另外,受让人也应该要知道的,该土地使用权之前就存在着产权纠纷或者还没有办理下来土地使用权证的,那就不存在着土地使用权转让,就算发生了转让,在法律上整个操作流程也都不合法,转让之后,要及时完成对土地使用证书的变更。
  
  
  
  

·土地使用证登记错误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登记错误了怎么办在生活当中,人们无论做什么几乎都离不开土地。不管是日常的生活,还是在工作过程当中,基本上土地是人们生活和生存的根本。因此我国将土地纳入了国有资源,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依法进行使用,所以说土地使用证对于您来说将是非常重要的证件。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


·一、异地银行卡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吗?
      一、异地银行卡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吗? 异地银行卡身份证丢了需要先补办身份证,但可以打电话先挂失银行卡,异地补办身份证的流程是: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一、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我们只能使用土地,而且大部分是有偿使用,土地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大,由于国家的土地使用面积有限,为了更好的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国家对土地的用途进行了划分,不同的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致,那么怎...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都有哪几家单位?
      对于土地承包来说,农民可能最关切的也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这个相关具体事宜了,那么今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都有哪几家单位?根据相关的规定,不同省市的承包管理系统的版本也是不一样的,详细的看下面的文章。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①鱼鳞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2023年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年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纠纷民事怎么解决?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纠纷民事怎么解决?一、解决村民委员会和征地政府之间因为征地补偿款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这一类纠纷的解决,即村民委员会和征地政府之间因为征地补偿款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安置而引发的纠纷,目前在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各地的救济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对于原有土地使用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在获得原有土地的更新情况下还能够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以及金钱补偿,不过在当前土地征地的补偿问题还有很多人不清楚,不知道是按照什么内容进行的,那在合肥市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呢? ...


·2023吉林省征地补偿款的项目有哪些?
      吉林省征地补偿款的项目有哪些?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1、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