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018眼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2018眼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 ≤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以上就是对于工伤鉴定中,眼睛受伤的各个等级,在接受完工伤鉴定之后,用人单位以及相关保险部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一定的赔偿,以及支付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其他的一些相关费用,对其赔偿的支付逃避,必须要对其进行负责。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符合评...


·工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劳动者为单位工作了多少,那么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中的规定,按时支付其一定数额的工资。就工资支付方式上面,可能多数劳动者都是不清楚的。在遇到单位克扣工资的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工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煤...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员工人数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员工人数有什么要求在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进行了如下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


·公司合同签约就毁约劳动者也承担违约责任吗
      公司合同签约就毁约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吗只要签订的不是有关公司机密的的或者是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的,进行违约不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河北省每一年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都会有一些的不同,每一年的相关部门都会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地完善。接下来就会您介绍一下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其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条文。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建筑工程监理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辞退未过试用期的员工通知吗?
      辞退未过试用期的员工通知吗?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


·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