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平伤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平伤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三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九)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四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九)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十)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五、五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六、六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四)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五)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七)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七、七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四)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六)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八、八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九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十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颅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综上所述,我们身处在这个现代社会,交通的便捷导致增加了大众出行的安全隐患,交通事故变得越来越普遍。因此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标准的认定就显得尤为重要,每个城市应该有自己特定的鉴定机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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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办法: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
·虽然“酒驾入刑”已经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仍有很多车主知法犯
虽然“酒驾入刑”已经是您都知道的事实,但仍有很多车主知法犯法,饮酒驾驶甚至醉驾,对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对于醉驾行为,除了扣除驾驶分数、罚款之外,还会吊销驾驶人的驾驶执照。因此有很多车主会有醉驾吊销驾照恢复事项怎么办理的疑问。下面请看我们关于这一问题的汇总。
一、不得申...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要交税吗?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要交税吗?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是不用交税的,一般就是几百元的手续费。因为房产就是属夫妻共有房产,即使不加名也是共有房产的,所以房产证加老婆名字只用结婚证,双方身材份证就可以加名。是不需要缴税了,只绵延点手续费的。如果是婚前房产要加上婚后老婆名,就需要缴税了,但只...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怎么办?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怎么办?如何办理交管业务?
一、疫情期间如何办理交管业务?
(1)车驾管业务。
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或者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等在网上直接申请办理补换领牌证(驾驶证、行驶证、号牌)、免检合格标志、驾驶证审验、申领临时号牌业务等20大项网上业...
·一、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有影响吗?
一、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有影响吗?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会有一定的影响,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保险单上标注拒赔对象,包括了年检过期的车辆,所以年检过期汽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所有责任由当事人负责,保...
·教练车发生事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教练车发生事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车主,还可以追加车主为被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如果肇事车是单位的车也可以把单位列为被告,而这些主体会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中有明确说明;因此,发生事故要索赔的话,可以...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现实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具体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
·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
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近年来,代驾作为一种新兴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迅猛发展。很多人在喝了酒以后,就会选择与代驾公司联系,请人来代驾,避免酒后驾驶。但是,开车总是难免会发生意外的。有时在请人代驾的过程中,可能由于代驾的疏忽大意会导致违章。那么,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下面...
·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
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社保对于员工来说十分重要,员工在办理社保之后,后续的医疗、工伤等支出都可以由社保基金报销一定的比例。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之后,公司应为员工办理社保,那么,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
·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怎么处罚
在发生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或者造成了巨大损失的话,此时就有可能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自然受到的处罚就会比较严重。那么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怎么处罚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判定责任...
·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通常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的,但这也不能排除出现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而在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只有一方,那么此时是否还有必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