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承诺书的格式是什么?范本是怎么样的?
离婚是一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形式,那么对于离婚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要求,那么对于离婚承诺书以及离婚条件都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您都了解了吗?我们为您简单的解答一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
一、离婚承诺书
离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矛盾,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一、甲方承诺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
二、甲方承诺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如若发生自愿承担后果;
三、如果甲方违反承诺书的义务,乙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甲方应予配合;
四、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去看心理医生;
五、特别强调: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动提出离婚,则执行离婚协议书。
承诺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离婚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三、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2、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四、分居两年以上在法律上视为离婚,怎么才能证明分居两年以上了?
1、分居后你在哪里住?租房的话有租房合同吗?在自家住,找到证明人就行,邻居,朋友什么的。
2、去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据一份分居,感情不和的证明。
3、自己搜集一下有关分居,感情不和的证据,起诉用。
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采取后者的话,需要证据分居满2年,而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这在实践中几乎证明不了。建议直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从法律上来讲,分居两年是应当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但是要有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或者对方能够认可已经分居两年。
但是这个是比较难证明的,除非有出国或者到另外一个城市生活的证据,否则如果对方不承认分居两年,一般情况下法官不予采信,对于离婚案件分居两年这个说法其实很难实践。
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法院不会强制离婚的,你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然后交纳公告费用,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丈夫送达开庭公告。到时如你丈夫不出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不因夫妻离婚而转化为个人债务,所以离婚后,你还是有偿还债务的义务。除非你能证明丈夫所欠的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离婚承诺书以及离婚条件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离婚承诺书和条件法律都会有相关的规定,对于这些规定您都必须要遵守,当然离婚这样的现象对于一对夫妻来说是非常不好的,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
·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妇女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中强奸妇女的行为却屡见报端,这种犯罪行为是必须被社会唾弃的。另一方面,犯罪分子既然选择了触犯强奸罪,所以必须承担犯罪的后果,
一、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1、被强奸未遂...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父母离婚虽然解除的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在这种情况下对子女的伤害也是很大的。另外,即使父母离婚了也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而在实践中一方实际抚养子女,而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一般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
·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这部分人,这部分人一般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同时也没有经济收入,因此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而要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同时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的。那么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
·夫妻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女性是最受保护的人群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女性是最受保护的人群,特别是在工作中国家对于女职工孕期、产期、都是有一些特残的待遇,那么女职工流产假规定是怎么样的?女职工的流产假有两种,一种是没满4个月可以休15天,满了4个月是可以休20天,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
·在离婚之后该怎样追加抚养费
若一方在离婚之后,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话,这其实也是可以的。而现实中却只有很少人知道应该怎样追加抚养费,因而就导致走了很多冤枉路。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离婚之后应该怎样追加抚养费。
一、怎样追加抚养费
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
·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就包括了一方外遇。在实践中,由于一方有外遇而向另一半提出离婚的情形并不少见。有些丈夫有了外遇,会向妻子提出离婚,这时,妻子应怎么应对呢?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这个话题。?
一、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丈夫出轨要离婚...
·夫妻之间代位权存不存在?
夫妻之间代位权存不存在? 一、什么是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源于夫妻的人身关系,是夫妻人身关系的直接后果。
二.夫妻间财产权利的行使
(一)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1、手机短信。收集方法:一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二是被删除的情况下,可到运营商调取短信内容;
...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故而对于离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长需要二次起诉。那么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再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