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可否撤销其他法院判处的缓刑?

可否撤销其他法院判处的缓刑?可以撤销其他法院判处的缓刑,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撤销缓刑的时间条件应是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发现漏罪,则已不符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撤销缓刑条件。“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所犯的新罪”与“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两者适用条件并不相同,因此不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在后一种情形下,应视为缓刑已经执行完毕,只能对余漏的犯罪事实进行定罪科刑,不适用数罪并罚。三、缓刑期间犯新罪该怎么办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行刑制度,是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定的刑罚而附条件地不执行。由于原判刑罚尚未实际执行,因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属于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情形,不适用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于那些触犯了刑法或者是行政法律规范的民事主体,是极有可能会被拘留的,此时其提出的缓刑请求只要经审核,确定满足了可以执行缓刑的条件,那么好被批准,但是之后又发现其有新的罪名,那么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会撤销缓刑处罚。
  
  
  

·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受贿罪同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罪名,并且也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都不太能区分清楚这二者,那究竟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比较两罪的不同,需要从以下六个角度入手进行分析:1、...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
      由于现在经济的发展较快,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的变化,办理信用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如果没有能力偿还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否会判刑了?下面我们将给您解答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这一问题,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 “两高”司法解...


·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1、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效。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些改变,其中就涉及追诉期。您可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怎么量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怎么量刑 ?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有下列情形...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由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组成的,当然诈骗罪也不例外,只是很多人对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介绍了相关内容,供您阅读。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什么是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什么是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


·窝藏包庇罪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窝藏包庇罪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都有哪些权利
      现实中,即使是那些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会得到法律的保障。并不能因为他们所犯的罪刑,就剥夺了其应有的权利,这显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那您知道执行死刑前都有哪些权利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都有哪些权利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


·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
      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 关于行政拘留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例不是没有,但是您表面上来看好像行政复议全部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那是因为现在国家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拘留的这个决定的时候本身就是非常谨慎的,不能因为当事人不满意所以就不执行行政拘留了。有部分人员对于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