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异地公证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异地公证吗?
  
  遗嘱是不可以异地公证的,订立遗嘱的主体只能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的范围之内,寻找公证机关,然后提出公证的请求,此时该受理单位一般都会先要求其支付费用,在经过简单的核实后,发现该遗嘱并非是当事人的自愿订立的,将不会进行公证。
  
  二、遗嘱公证的要求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虽然由于遗嘱在经过公证之后就会更具有司法效力,但是很多人由于医疗的需要,订立遗嘱时并不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此时会想就在异地办理公证的手续,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此种行为是被禁止的,此时异地公证机构不会受理办理者的请求。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是不会失效的,但是《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二、楼房土地...


·城镇户口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遇拆迁能获得补偿款吗?
      一、那么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宅基地的确权已经清楚明确:农民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 我们要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分开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


·我国海南省征地补偿老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您都能够亲身的体会到我国的土地资源在过去几年间的价格上体现出来的变化,总体上都是一种飞速上涨的状态当中,这一点自然也是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方案的时候要参考到的一个因素。目前在海南省,有部分市民反而是比较好奇海南省征地补偿老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海南省征地补偿老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年是多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仅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标准的必然趋势,湖北省已具备全域实行区片综合地价的条件,因此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云讼拆迁律师团提醒您:根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薛城区将很快实施征地拆迁工作,被征地区域农民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不是很了解的,可以致电云讼拆迁律师团(010-51656635)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咨询。 ...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一、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


·刑事辩护中律师的地位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辩护中律师的地位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的区别主要是承担的责任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扩大了律师参与诉讼的范围。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由于...


·2023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津国土房资准函字[2015]577号文件批准征收杨成庄乡董庄窠村集体土地5.94992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静集有(2013)第123051300499号,裁余土地面积:703.93008公顷(合10559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