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一、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或辱骂对方,则不构成名誉权。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也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享有名誉权。
  
  
  二、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则: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三、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2、行为人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后果。
  
  
  由于名誉权本身具有特殊性,因而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与一般侵权后果的表现有所不同,前者较为隐蔽,且举证比较困难。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中的合同被终止等。我国还没有明文规定名誉权损害后果的具体表现形式,而涉诉的名誉权案件也一直由法官自由裁量,对于是否存在损害后果及后果严重性,没有法定和统一的衡量尺度,这也是完善名誉权保护制度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社会生活中也不仅是妇女才享有名誉权,国家法律制度保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自然就包括名誉权。绝大多数的人肯定都非常爱惜自己的名誉,对于他人侵犯自身名誉的行为也没有必要隐忍,可是,侵犯名誉权的这种行为主要还是参考基本的民法典的。
  
  
  
  

·离婚手续需要多少钱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造成离婚的情况有很多,但是我们今天不谈造成离婚的情况有些什么,我们来谈谈,如果离婚了,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多少钱?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离婚手续的费用是否是一样的呢?现在一起与我们看看。 一、协议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协议离婚程序比较简单,而且办...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需要通知家属。刑事拘留、批准逮捕不通知家属,属于违法。但特殊情况例外。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于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将来对本人、子、孙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在目前状况下,只有在有政审的机构,部门或学校,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其他部门是没有的 一般主要是军队部门和保密部门。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有...


·最高法院公布2023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高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一、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对方同意即可。 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


·二次起诉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当一段婚姻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时,离婚一般就是最终的结果。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就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而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判处离婚,还需要第二次起诉才行。那么,我国二次起诉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接下来就随我们一起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年...


·离婚后男方不给财产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给财产应该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


·一、出轨有亲密接触算重婚罪吗?
      一、出轨有亲密接触算重婚罪吗? 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


·离婚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产吗
      我们发现有的人与配偶离婚之前其实就早已经有所预谋了,所以在离婚前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日后离婚自己可以分得更多的财产。那实践中,要是发现了这一情况的话,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要少分财产吗?下文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产吗 ? 离婚前...


·国家赔偿标准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国家赔偿标准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


·一、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如何处理?
      一、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如何处理?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到法院提起重婚罪的起诉,要求法院对于重婚罪进行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两者并不互相影响,在提起重婚罪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民事方面的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