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主要有哪些?
  
  
  1、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人员,项目监理部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3)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
  
  
  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是预控的重要环节。对于分部工程的开工,监理工程师要着重从工程质量保证角度逐项审查。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者,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缓开工,直至达到开工条件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
  
  
  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将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题。项目监理部将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所承诺的机具、人员、材料进行投入来作为衡量是否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条件之一。
  
  
  2、 事中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和旁站。
  
  
  (2)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3)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完成以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应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测。
  
  
  (4)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
  
  
  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3、事后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确保工程质量的这些技术措施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解释清楚的,工地上的基本工作是一线工人完成的,但对质量方面的把控,技术员,安全员、工程师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只有技术,心里面根本就没有质量意识的话,修建的工程也经不起检测。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在工作死亡,一般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后,关于工程质量的验收问题,有的时候工程质量如果存在瑕疵的话,不一定就是因为人为的原因影响的。因为有些建筑工程的整体构造都比较复杂,但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以后,肯定相关人员是必须马上对工程质量进行处理的。那么在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问题的...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但对于特殊的合同即劳动合同,是否应当采用特殊的形式来签订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吗?关于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违约怎么赔偿?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违约怎么赔偿?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人员较多,机械设备数量大,如果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可能引发质量问题,乃至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级,对应的应急措施也不同。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的这...


·满了16还算童工吗
      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个别企业会使用童工。使用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使用童工的企业以及童工的监护人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很多人对于童工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楚,对于童工年龄的界定也是很模糊的,就有人会问“满了16还算童工吗”,为了...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关系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关系是什么 工伤认定以后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的赔偿,伤残补助金可以根据等级来赔偿。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


·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劳动者有权享有相应的补偿,这是对劳动者的支持与保障。对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不同地区因为经济差异也有着不同的标准,那么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只有知道了对于事情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才能够朝着标准和要求的目标,采取正确的行动。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尤其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会制定相关的标准问题来对于质量加以规范。那么,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的问题。 干砌石...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出现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明白其中到底存在哪些区别,那么到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