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二)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三)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二、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要考虑以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现实中,不少人会将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混淆,但其实这二者是不同的。其中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过错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而离婚经济补偿则并不要求一方在婚内具有过错,只要双方有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因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由另一方单独留守家...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落实到生活中,到底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离婚...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哪国法律?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怎么样的?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确定管辖子女是除父母外,与自己最亲近的人,因此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千方百计的想要争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因此产生抚养权纠纷。那么离婚子女抚养纠纷该怎么确定管辖呢?这是让很多人头疼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


·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
      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 一、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 如果是轻微的暴力行为,一般达不到刑事犯罪标准,公安机关会采取告诫、罚款、拘留等措施,但如果婚内暴力导致夫妻一方受伤达到轻伤及以上,施暴方是会涉嫌到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在这里,建议大家,如果在婚内遭遇到家暴行为,一定要向居委会...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有哪些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不过实践中对于不同的离婚夫妻来讲,需要选择恰当的方式来离婚,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达到离婚目的。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之间也有区别,那到底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有哪些 1、程序的区别。具...


·国家赔偿案件申诉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案件是法律案件里面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国家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作出赔偿的法律决定,然而,也会存在部分对于国家赔偿不满而决定进行申诉的情况。在这个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法律案件的申诉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不同的案件可能存在不同的期限规定,那么国家赔偿案件申诉期限是多久呢?...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交流都是很少的,其实也相当于是各过各的的。而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可能一方在外就会有欠债的情况。那通常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借款还婚前...


·假意离婚签的协议有效吗
      ??生活中,夫妻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而在离婚协议书中当事人就要表明自己是自愿离婚的,否则就无法顺利的办理离婚证。但在有些情况下,夫妻可能会出于其他的考虑,而进行假意离婚。那么此时假意离婚下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假意离婚签...


·离婚时女方怎么能要到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怎么能要到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女方要孩子抚养权的方法是协商和诉讼,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