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期的法律法规风险。
  2、防止质押权利的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效质押风险。
  3、防止质押贷款本息超过质押物的本金及利息导致部分债权质押落空的风险。
  4、防止虚假或不合法的质押登记,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在办理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时存单核押非常重要,不管是本社存单还是他社存单都要按规定进行审核,信用社经办人员要亲自查询核实存单的真实性,办理存单质押止付和存单核押手续,并需加盖存单开户社业务章,经办人章(或签字)及经办社核押日期,以防虚假存单质押和防范存单质押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银行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银行提供给存款户短期融资的一种方式,但如果居心不良者将从朋友处借取的存单质押给银行向银行借款,一旦还款有风险,那损失的最终是存客户。
  其实借存单和借现金一样,一旦贷款到期,贷款人不还贷款,银行就有权把存单里的现金用于抵偿债务。而且贷款未到期,即使需要取款急用也不行。
   二、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
   1、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 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担保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 ,“ 出质人和质权人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押合同” 。这就确定了签订主、 从合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也是依法管贷、依法收贷的主要依据和核心内容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 ,目前不少地方仍存在合同条款不够全面规范、固定格式合同错填漏写、签章不全、时效不明、 “ 三 书一据” 未统一编号 、互不衔接、前后有矛盾等等现象 ,有的合同已明显失去法律效力 ,有的合同出现扯皮纠纷 ,所有这些都是贷款操作人员应注意避免的问题 。
   2、贷款手续的严密、完整性
  通常讲,持本人存单申请质押贷款,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章印到所在地银行机构申请贷款,经过受理审查认 ,核对存款人预留密押,存单履行背书签字手续,签定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后即可立据贷款,但对于他人存单,拥有权 利的出质人还必须到场签订质押合同,即使因故不能到场,也需提供出质人身份证件和同意为借款人贷款作质押的承诺书和委托他人办理质押手续的授权委托书。
   3、质押单证的真实、可靠性
  这也是确定贷款有无风险的关键因素,质押单证经签发人鉴定,与存单底卡、微机储存系统及存款人提供的密押核对相符,并由签发人背书、登记后 ,该存单视为真实、可靠单证,具备了出质基本条件,如果存单未在签发行登记和背书,办理质押贷款后 ,存款人向签发行提出存单挂失请求 ,那么一旦款被取走 ,质押贷款就会完全转化为信用风险贷款。
   4、贷款额度的适度、合理性
  我们通常都是按存单面值的一定折扣率来确定贷款额度,以保证贷款有足额的质物保证,但在实际运作中,我们发 现各地执行的标准千差万别,折扣率70%-90%不等,有些单位甚至按存单面值1: 1提供贷款,结果造成贷款到期后存 单不足以抵还款本息的倒挂现象,这个倒挂换句话说是由于质押率过高而造成的“空头”,也是贷款的又一风险因素,要避免这一风险,就必须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就单笔贷款而言比较科学的掌握方法是,以贷款到期本息 、 加上一个月追索期的逾期利息之和,等于或小于该质押存单在贷款到期日支取时应计的存款本息之和为衡量标准 ,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贷款有足够的偿还保证。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了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对较低的多,个人存款质押贷款对于申请人的最大好处,除定期存款单外,不需要额外的担保,存款在质押期间利息不受影响,到期仍能享受全部收益。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不会构成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一、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应该对债款提存,实际生活中,债公司债务清偿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您都知道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很多人不明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个人债务呢?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存在个人债务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借贷双方应该怎么约定利息
      如今,银行存款利息太低,没人愿意把钱放到银行。炒股收益不错,可如今股市动荡,怕是一头牛进去一条虫子出来。如今信贷紧缩,民间借贷水涨船高,高收益让不少人投入到了民间借贷的大军中。那么,借贷双方应该怎么约定利息?约定了利息之后,借款时能否先扣除利息?请看详细内容。 一、借贷双方应该怎...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


·大学生借高利贷怎么办?
      大学生借高利贷怎么办?一、校园高利贷是否合法 1、放高利贷是违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否则多余部分无效。 2、看学生有多大。既然是学生,肯定不是有固定收入的人群,那么十八岁以下是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群。借贷高利贷行为无效。 二、大学生借高利...


·债务人法定权利?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jpg" alt="{ArticleTitle}" title="{ArticleTitle}" /> 孝道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有言道:“百善孝为先”,已为人父母的小编已经深深体会到为人父母的不易。所谓“我养你小,你善我老”,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方...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借款起诉状内容是什么?
      借款起诉状内容是什么??我们常说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因为借款人没钱或者不想还钱的事情,遇到这类事情,最快捷最能追回自己财产的办法,就是进行诉讼,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财产,律师会向法院递交借款起诉状,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借款起诉状以及里面所包...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以下行为均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以高额付息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存款”; (二)以筹集发展资金为名向不特定公众“借款”; (三)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繁荣,无论是公司、集体还是个人都会有大量的债务和债权问题。因为大多数关系到的都是金钱,所以自然受到了较多的关注,而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债权和债务两者的区别。以下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您进行了解。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