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 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 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 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 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四、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 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伤员进行合法的赔偿,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是非常多的,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伤残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在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向责任人要求赔包括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赔偿费用。湖南省为了减少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制定了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管理办法,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看看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民...


·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建设也越来越便捷和完善,随之也会带来很多问题,公路和汽车多了,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多了起来,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应该怎么处理和赔偿,下面我们以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为例,整理了相关资料。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省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


·一、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吗?1、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护理费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2、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取决于哪些因素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取决于哪些因素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实践操作中...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此时,有两种解决途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居中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许多当事人对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情形还有一些担忧。下面,对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进行解释。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


·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
      一、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办?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应当积极的救助伤者,并且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调查活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除非...


·一、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是多少? 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具体是多少的话,应该是根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判断。 1、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
      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内容认可的,而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那么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复核,不过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能重新认定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