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构工厂属于工业建筑。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 、构筑物
  
  (二)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 程、屋面工程。
  
  1、装饰部分包括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
  
  2、市政则是国家或者国家为主投资的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等工程。
  
  3、园林工程则是国家园林部分的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等内容。
  
  (三)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_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_其余符合表中的缺救嘶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_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_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_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_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_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_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_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建筑工程的类型怎么划分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距离计算。
  
  6、“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教学、试验楼,博物、展览、文体、纪念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办公、写字、商场、餐饮、娱乐等一体化综合楼。
  
  7、室外零星工程和不能划分类别的其他工程均按四类标准执行。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均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计取各项费用。
  
  9、仿古工程按建筑工程三类取费标准执行。
  
  10、市政工程中的石砌雨水管沟工程,按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执行。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大于2×1.6米(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三类工程;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小于2×1.6米(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四类工程。
  
  以上就是我们对“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问题的回答。建筑工程属于工业建筑,不过属于什么类别需要根据厂房的具体建筑面积、高度、跨度等问题来具体判断。不过无论属于几类工程,都需要遵守国家对相关工程制定的行为规范与标准。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我国古代为了农业的发展修筑了许多大型水利工程,给人们的农业生产带来了便利,之后水利工程的功能不断拓展,逐渐应用于疏通水道、内河航运等,最大化的证明了兴修水利所带来的巨大回报。而工程质量又是其中不可避免会关注的问题,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下面请听我们详...


·法律是如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条款
      当用人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时,个人应理清用人单位属于哪种情况与自已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时,个人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对于单位辞退职员的情形是由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若企业单位无故辞退职员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具体来说,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2017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其实就是土木和建筑两个工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其实就是土木和建筑两个工程的合称,在其工程技术和生产活动中会涉及到许多水、土等基础类的建设计划。现在所说的土建工程一般涵盖交通、防洪、道路、房屋等工程项目。对大部分人来说可能对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知之甚少,那么下面和您一起来学习一篇土建工程承包...


·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一、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另外,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


·保险赔偿误工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保险赔偿误工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车辆购买保险的价值往往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以体现出来,而且实际上造成交通事故以后,受害方的误工费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进行报销的。尤其是作为交通事故当中的肇事者,保险公司报销的数额越多,相对自己需要承担的赔偿数额就越少。因此肇事者本人估计也特别...


·工伤认定申请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工伤认定申请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一、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 2、 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 3、 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 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施工要求 1.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预留孔等进行检查: 检查模板.垂直.平整度.拼缝.刚度.稳固度。 检查钢筋保护层,负筋有没有垫好,负筋用铁马凳按规范要求垫起。 检查预留孔位置,尺寸.数量等有没有遗漏。 2.严格按配合比配料,安排有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振捣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