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居间介绍贩毒量刑标准是什么?

居间介绍贩毒量刑标准是什么?居间介绍者受贩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购毒者的,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居间介绍者受以吸食为目的的购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贩毒者,毒品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与购毒者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可见,作为中间人的居间介绍者,即使自己没有亲自贩毒、亲自持有毒品,亦有可能被判处刑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哪些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犯罪?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 、赊销毒品的;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综上所述,居间从事贩毒活动,虽然自己没有亲自贩毒或者持有,但是其行为也已经触犯法律法规,一般来说,是按照贩卖毒品罪或者持有毒品犯罪处理。不同的罪名对于量刑标准不同,如果是贩毒罪处理,量刑根据涉及贩毒数量及参与情节而定,从有期徒刑到无期或者死刑不等。
  
  
  

·犯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会受到什么法律惩罚?
      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我相信您并不陌生,在社会上还是存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法律也对这些不安全因素搬出了相对的判决以及惩罚,那么犯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会受到什么法律惩罚呢? 一、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一、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一般是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公私财物”只能是合法财产或依法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不包括非法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


·虚报差旅费用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虚报差旅费用构成职务侵占罪吗公司职员要是因公出差的话,此时对于差旅费用,一般公司都是会进行报销的,然而有些人就抓住了漏洞,出现了虚报差旅费用的情况,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要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可能会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那究竟虚报差旅费用是否会构成此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虚...


·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区别如下: 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


·贩毒法条在刑法的多少条里有规定?
      贩毒法条在刑法的多少条里有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尽快申请取保候审;开庭时充分阐述具备判缓...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怎么处罚?
       现在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的产品,本文就来了解一下生产这些产品的结果是:销售金额达到5到20万的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拘留以及处罚销售金额的一半的罚款。金额越高判处的罚款越严重。另外不涉及金钱的,金额低于5万元的人将被立案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


·玩忽职守罪一般判几年时间?
      玩忽职守罪一般判几年时间?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可以说抢劫罪侵犯的是双法益,包括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要想了解清楚抢劫罪,则就要知道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抢劫罪的客观要件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


·盗窃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发案率最高的犯罪之一,但是很多小偷在盗窃过程中就被发现了导致盗窃行为被迫中止,这时候就会构成盗窃未遂。如果是盗窃中止的话,则要求行为人在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犯罪,并且没有出现损害后果。那法律中对盗窃未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