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一、施工进度计划
   1、编制依据及原则
  (1)响应合同文件工期要求。
  (2)以本工程内容、工程量大小、工艺、工法难易程度为依据;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为参考。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4)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区组织流水施工。
  (5)充分考虑合同文件中与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相互干扰。
  (6)体现我单位专业施工技术水平,是资源配置合理利用。
  施工总工期
   2、总工期要求
  总工期控制在 天内。
   3、总工期计划
  综合考虑总工期、节点工期要求及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本合同工期计划目标如下:假定在 年 月 日开工,用 天的时间完成护坡桩的施工,而冠梁、锚索、土方开挖密切配合护坡桩的施工,各工序交叉作业,以节省工期。
  以上工期计划是根据前述原则,结合我单位能力制定,施工中我单位将在保证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尽量提前。若有不可控力因素致使阶段工期滞后,将增加人力、物力投入,调整施工方案,加快后续工程进度以保证总工期。
   二、工期总体保证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我公司设立力量最强的项目指挥协调班子,负责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协调,并迅速组建本合同现场项目经理部,按项目法组织施工。
  (1)项目部配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力量,选配懂管理、业务精、能力强、有才能、敢负责的干部担任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挑选各专业骨干参加项目部的管理。
  (2)集中公司优势兵力,调集技术业务精、素质好的施工队伍,配备足够的各专业施工劳动力,加强分包管理、外协劳动力管理。
  (3)抓好施工中的统筹、控制和协调工作,把做好工序衔接和抓好各关键工序的进展作为施工管理的中心。
  (4)加强相关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外部因素对施工的影响,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5)切实做好施工后期服务并兑现各种奖励政策,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2、资源保证措施
  劳、材、机等资源配备充足、按期进场是工程按期开工的关键。对本工程所需各种资源我单位将积极进行调配和准备,及时落实。
   (1)材料供应落实
  开工前,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各类物资和半成品计划,专人负责落实采购验收工作,做到材料、半成品按时按质供应,杜绝由于物资供应而影响施工进度现象发生。主要材料储备量保证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落实
  安排技术能力高、有基坑施工经验的工人、管理人员投入施工,施工人员使用我单位的基本力量,全公司范围内统一调配,在专业工种和劳动力数量等方面,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按施工进度计划和现场实际进度,控制劳动力进退场工作。现场工人安排作业要连续,工序搭接合理,并组织工人队组之间进行劳动竞赛。
   (3)机械设备落实
  优先安排本工程需要的一切施工机械,力求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减少劳动强度,加速施工进度。做好现场设备维修、保养,确保机械完好率和正常运转,拟在现场设一个维修车间,重要机械配备整机或配件备用,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施工进度控制以项目施工工期的总目标为据确定分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从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分目标的实现来确保总目标。
   (1)现场技术控制
  组织有丰富类似工程施工的技术骨干编制实施性施组及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应充分利用现有成熟工法,结合工程实际适时调整施工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实施标准化管理,在施工中,做好技术交底、现场检测,确保正常施工,杜绝返工。
   (2)进度计划动态管理
  采用信息化施工技术、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等方法进行进度控制。利PROJECT软件进行施工进度计划的编排、调整,以关键工序为纲,点面结合,优化施工程序,合理确定并控制好关键线路。
  做好冬雨季施工的安排和管理,提前做好抵御灾害性天气的各种准备,抢晴天,战雨天,最大限度的减小天气变化对工期的影响。
  积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工作安排,力保节假日其间施工正常进行。
   三、关键工序工期保证措施
   1、基坑支护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根据基坑围护桩的数量及进度,必要时增加钻机配备数量,保证基坑围护结构按期完成。
  (2)开挖前及时做好地下水和地表排水调查工作。
  (3)保证挖土机械、运输设备计划落实及相应人力资源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4)合理安排运输通达,使场内交通通畅有序。
   2、基坑降水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保证降水井的施工质量。
   3、不可控因素工期滞后补救措施
  针对不可控因素导致的工期滞后,我司将从以下方面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期目标实现。
   (1)增加资源投入,提高施工进度
  必要时增加人力、设备、材料等资源的投入,缩短辅助工序施工时间。
   (2)开展多作业面平行作业
  支护结构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多工作面平行作业,使得各工序间能穿插作业,减小相互影响,加快循环作业时间。
   (3)做好成品保护,减少返修率
  对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成品、半成品质量,以保证顺利交验或进行下一道工序,防止因返工增加工期。
   (4)采取技术措施,改善施工环境
  根据我单位的经验和优势,针对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采取可靠的措施为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保证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进度。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介绍了,由此我们看出在制定工期保证措施和其他计划性措施时,需要结合建筑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最好多方面地将各个因素都考虑进去,这样才能有备无患,在规定的工期里顺利完工。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对于劳动者来说,遭遇工伤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是很多时候,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得带哪些工伤待遇,这对于劳动者的经济状况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护理费怎么计算呢?那接下来就由我们给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根据工伤...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
      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


·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


·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
      现在劳动者辞职跳槽很频繁,尤其是年轻一代。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无疑出于弱势地位,所以需要法律的保护,为此,《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动更多的自由和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无限制地使用自己的权利。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劳动法》第31条规定,...


·解除合同劳动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资应该按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工资单有记录。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


·10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车间机器设备众多,操作不慎的话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人因工受伤的,应该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话,还需要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明确工伤等级。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赔偿费用不同。那么,10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的法律对其有特殊的规定。劳动关系并不是只有一种,在现实中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种类。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我国劳动关系有哪些。欢迎通过阅读下文了解。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总则及基本规定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