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被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

被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监视居住的人,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任何人未经法庭审判,不得认定其有罪。在司法实践中,被监视居住的人,也有最终被判无罪的。监视居住适用于审讯期间,如果侦查机关认定其涉嫌犯罪,同时认为其罪行较轻,一般是改为取保候审,即放人回家等待审判;如果认为其罪行较重,一般是改为刑事拘留,直到逮捕。即把人关到看守所。因此监视居住只是强制措施之一,最终当事人是不是有罪,还要由法院来审理后判定。二、监视居住能否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由此可知,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居所”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而行政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场所,行政拘留是一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如果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就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所以,对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住处执行;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行政拘留所不能被指定为监视居住的居所。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的精神来看,判定某个人是否有罪,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除此之外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所以,实践中,不管是否有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都不能直接表明其是有罪的还是无罪的。
  
  
  

·山东诈骗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关于诈骗罪的量刑通常都是根据诈骗数额决定的,在最后量刑的裁决结果书当中也是分为诈骗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巨大等,所以在刑法当中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就有着明确的规定。诈骗数额是和立案以及最后的量刑都是紧密相连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山东诈骗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诈骗罪的...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都是民事纠纷,如果是民事纠纷更多的解决办法就是商议解决,因为民事纠纷带俩的影响不是特别大,对于受害者的损失也不是很大,但是犯罪行为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需要严厉惩罚,那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哪些内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是主体要...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辩护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辩护的司法解释有哪些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遗弃罪与其它罪的区分主要是什么?
      一、遗弃罪与其它罪的区分主要是什么?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2、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


·四川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如果在四川地区犯了职务侵占罪的话,此时该如何来处罚呢?虽然我国《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做出了统一的规定,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就导致实际的量刑多少有些出入。那么四川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四川省高院发布《...


·老公判了12年能减刑吗
      正常判刑12年的最多可以减刑一半的时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


·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那样,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聚众赌博的,更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那么对于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跟着我们,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一、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


·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模板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刑事诉讼案件中,法律文书的应用是很常见的。一般而言,根据案件情况的不同,那么相应的所涉及到的法律文书也是不同的。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针对这一内容,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为您介绍,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模板是怎样的?请继续阅读了解。 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模板是...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位高权重。表面上我们看见有些人风风光光的,但是实际上权力越大,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多的。国家公职人员也是如此,我国既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同时也不允许存在玩忽职守的这样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