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的核心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步骤,保障施工项目的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对于专业人员提出了技术要求,只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④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⑥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无工作业绩;
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二、增民法典
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三、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乙级资质标准
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甲级资质标准
①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①⑤⑥⑧⑨⑩
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⑤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⑧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⑩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经营违规责任
①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3)其他违规责任
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②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③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④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⑤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明确指出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现了工程的技术性要求;同时还对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都是对企业的硬性要求。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发包方确定工程相关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后发标,有意向的投标方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发包方经过综合评比后确定承包方,之后双方就要开始合同协商和签订工作了,那么,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劳动合同可以很大程度的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但是有些单位还是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只要是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
·求职者应聘某家单位后,如果被录取,则要在规定
求职者应聘某家单位后,如果被录取,则要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入职手续,办理入职的时候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清楚。而有些单位并没有为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就要求其上班,提供服务。那么入职和不入职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入职和不入职区别是什么?...
·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解决?
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为了法定情形与约定情形,其中约定情形存在太大的自主性,暂不考虑。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呢?这就是早已经规定好了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的好坏关系到民生,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国家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验收是有规定的,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水利工程,才可以被允许使用。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的资料。您可以一起来...
·离职证明可以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吗?
离职证明可以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吗
?劳动者不满意当前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辞职。但是,有些公司为报复,在离职证明中写了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比如劳动者的迟到情况。若是离职证明的内容对劳动者不利,将会影响劳动者的下一份工作。
首先,劳动者提出辞职时,离职证明要写明以下几...
·领取工伤认定书时签字需要经办人签名吗?
工伤认定这个话题并不少见,工伤即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事故或伤害。为了使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合法的保障,则需要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人们在领取工伤认定书时签字需要经办人签名吗?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作详细解答:
领取工伤认定书是需要经办人签名吗
1、工伤认定申请表是不...
·世界各国都是存在童工的,而各国对童工的年龄规定
世界各国都是存在童工的,而各国对童工的年龄规定不同,当然要是单位或个人违法雇佣童工的话,那么此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在我国,您知道雇用童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对违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可能劳动者把那个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怎么解决劳动关系问题?需要劳动者收集其他的证明材料。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
·一、需要写清楚销售劳动合同工资吗?
一、需要写清楚销售劳动合同工资吗?
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写清楚销售劳动合同工资的。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