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在施工前,会向有关部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为了加强建筑活动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建筑法明确的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来确定如何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那么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是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是对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及发放期限,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延期及废止等相关问题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具体内容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建筑工程”,是指依法纳入《建筑法》适用范围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都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可以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是建设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准予开工的文件。
根据《建筑法》第七条
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建筑施工许可证必须在开工日期之前领取。 根据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计划开始施工的时间,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为准,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建设单位未依法在开工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2、建筑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的。 这里所说的“建设单位”,是指投资进行该项工程建设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即该项建筑工程的“业主”。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施工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机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该项职责,对经审查符合法定开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及发放期限 《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筑工程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才能开工。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并组织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者分期划拨建设用地;
(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这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之前,还必须先取得该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谓“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或划拨土地前,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确认该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要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在开工时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不仅可以确保该项工程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而且还可以使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5、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在建筑工程开始施工时,拆迁的进度必须符合工程开工的要求,这是保证该建筑工程正常施工的基本条件。
6、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是具体负责实施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已依法通过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具备同该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等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7、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图纸是根据建筑技术设计文件而绘制的供施工使用的图纸,施工图纸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两部分,技术资料包括工程说明书、结构计算书和施工图预算等。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有已经落实的建设资金,以避免在工程开工后因缺乏资金而使施工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同时还可以防止某些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或带资承包现象发生;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资金到位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建筑工程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除了应当具备以上七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建筑工程开工的条件。 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提交的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发给许可证,对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则应当通知建设单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如果认为其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施工条件、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拒绝颁发施工许可证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法》规定的十五日内不予答复的,则有权向发证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设单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延期及废止《建筑法》第九条规定:
(1)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开工,这里的“开工”不应包括为建筑工程开工而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勘察设计、平整场地、前期拆迁、修建的临时建筑和道路以及水、电等工程。
(2)施工许可证可以申请延期。建设单位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原发证机关经过审查,决定该建筑工程是否可以延期开工。但是,这种延期最多只能延期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三个月。
(3)施工许可证的废止。 建设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国以下两种情形自行废止: 在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没有开工,建设单位又没有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建设单位在申请了两次延期后仍没有开工。
(4)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报告制度《建筑法》第十条规定: 已经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建设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向原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的基本情况,如中止原因、工程现状等。
10、建设单位在报告的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工程在中止施工期间遭受损失,保证该工程恢复施工时可以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应当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中止施工工程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已完成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同时,建设单位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该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停工过程中,防止因工地脚手架、施工铁架、外墙挡板腐烂、断裂、坠落、倒塌等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以上就是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相关内容,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来确定是否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证书的使用做出明确的规定,获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保证建筑工程合法的必要前提。
·不管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大型的企业也好,营业执照这都是必须要
不管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大型的企业也好,营业执照这都是必须要办理的。可能您也知道,在营业执照上一般都写的有自己所从事的经营范围,而且本身经营范围都不能超过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了。所以很多人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都特别的关心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怎么写最好?
一...
·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雇佣关系是随着产生社会分工的产生而出现的,雇佣双方都根据法律的规定存在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而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劳动合同实现的。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除。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的相关问题。
当用人单位和员工出现...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现在有很多未成年劳动者去找工作,则年龄在几岁被称为未成年工呢?它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而我们国家也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有特殊的规定。下文我们将详细介绍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根据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规定,即使女方婚后没有收入,但是仍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针对男方名下的存款,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效益都归夫妻共同共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不问夫妻收入对其的影响,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控制是各方面临的共同责任。工程质量不达标就不能顺利完成验收,也就不能交付个业主正常使用。作为施工方,要承担起确保工程质量的重任,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验收标准。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
一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被检察院带走,是否停发工资,要作具体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被检察院带走时,其人已经被国家机关做出开除决定,其工资肯定要停发的。如果公务员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立案,并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损失的同时有可能还会危害到人身安全。所以,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十分重视,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加强对它的管理,保障使用者和工程方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欢迎阅读了解。
四川省建设工程...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我国范围之内,都有工程在修建,若工程质量存在着瑕疵,不仅会危害到建设单位的经济收入,且还会危机到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且,若工程本身存在问题,还会使得人们的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的资料是不同的,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呢?...
·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吗?
当今社会,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约定方式。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应聘时,就要签署合同。在合同中,会提到补偿金的有关事项。那么,假如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吗?让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的说法,以便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一...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一、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不需要支付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为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您做工伤鉴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替自己争取一个合理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自己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耽误的时间比较长,已经超出了诉讼的时效,这种情况下是不利于自己维权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为多久的问题。
一、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