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2、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3、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4、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5、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6、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而且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二、未签字但实际履行义务的合同是否有效我国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本案中,虽然杨某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但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发货),张某也接受了杨某的供货,并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说明张某认可杨某的货物,这充分证明杨某与张某对该宗买卖的意思表示是一致的,故依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的签订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则可以不签字,该合同不可以生效,另外对于合同签字后,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履行各自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苗木购销合同的具体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的具体内容 苗木采购合同 需方:(简称甲方)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苗木产品的产地、规格、数量、价格: 总价(暂定...


·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订立的从合同,可是很多人只知道订立该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因为效力关乎于合同能否约束双方以及如何约束双方,不过不论效力如何都是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初约定的,那签订定金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后,...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么实践中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定罪处罚。不过在此之外,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手段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


·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签订合同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处理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合同违约人们也经常听到这个词语,甚至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既然违约就需要根据法律来进行赔偿,那么就让我们的我们来跟你说下这方面的内容吧。一、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的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的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判决书应当包括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原被告的性别,民族家庭住址出生日期等等。判决书应当围绕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最后作出法院认为的判决。一审的生效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判决书是由法院出具的,与起诉状和答辩状不同,这两份文书是当事人一...


·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平等双方的当事人可以就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并且这种做法是受我国合同法的保护的。当然,债权债务关系就可以通过合同来约定。在我国,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相关法律。我们将针对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有哪些规定的问题为...


·签订合同后多少
      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一、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开工就不算违约。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


·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
      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不安抗辩权是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益而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如果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改造义务的能力,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我们知道,双方在合同中会约定一个合同的有效期,在此期间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那行使...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这是相扶相依的,但是您要知道,合同成立后,并不代表着合同就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经过双方确认以后,并且已经签字盖章,这才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而且合同的成立需要建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合同的...


·外贸代理合同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外贸代理合同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外贸成为了一个新兴词汇,越来越多的人从事外贸行业,因为它的发展潜力巨大。随着行业发展越来越规范化,外贸行业对您的专业知识要求越来越高,下面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外贸代理合同范本的格式以及签订外贸代理合同应注意事项。 一、 外贸代...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