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关于高温津贴你必须知道10件事:
1、高温津贴的制定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2、什么是高温津贴?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3、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4、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部门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
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5、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6、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8、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
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2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0、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投诉!
根据《办法》,高温津贴不是可发可不发,而是一定要发,不发高温津贴就意味着没有足额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另外,劳动者还可以打1233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综上所述,浙江高温费规定中规定了关于高温费发放额度以及发放时间等。浙江高温费于每年的六月份到九月份发放,每个人每个月可以得到元钱,其中一般工作人员可以发元钱每个月。而劳动者们需要注意的是,高温补贴是他们应得的工资,并非福利,所以应拒绝企业提供的替代品。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通过证券、现金或者是证券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来筹措资金,进行股权收购等等。下文中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的材料,包括一些保密性要求、收购非上市公司的流程等等,希望可以帮得上您。
一、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2、公安局备案;
3、刻制公司印章;
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
6、外汇管理局审批;
7、客户根据外汇管理局审批批准的银行进行开户,包括资本金帐...
·抵押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
抵押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
一、债务中的银行作为债权人
银行债权是指银行基于放贷行为产生的,并依法享有的要求借款人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按期还本付息的权利。以下是银行发放贷款的流程:
1、贷款人提交贷款申请
2、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
3、银行对抵押物进行调查(预评估)
...
·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
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会因为企业经营需要或发生了法定的法人必须变更的事由,公司会进行法人变更,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公司变更法人应准备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一、企业减资流程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
·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一、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
合伙事务的管理无章可循。在合伙之初,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往往造成个别合伙人滥用权利,擅用合伙资源,时间长久之后,必然是会影响到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度和凝聚力。合伙财务的制度无法可依。个人合伙的记账凭证是有很大的随意性...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30年是什么?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30年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公司的发展是十分迅速,例如阿里巴巴等大型公司已经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同时公司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对于公司的管理是比较重要的,公司法就是保障公司的发展,那新公司法认缴期限30年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材料正常情况下,工商局登记了公司法人以后都不会进行变更的,不过因为对公司法人的年纪没有要求,如果公司法人突然去世,或者是其他一些特殊情况的话,肯定要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变更公司法人的时候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材料?
一、...
·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要成立一家公司要准备的事项有很多,而在我国对注册公司也有许多相关规定,那么对于公司注册有哪些资本要求呢?办理注册公司有哪些程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具体介绍。
一,注册公司的资本要求有哪些
1、是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批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