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构成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一般都是针对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措施,而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要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则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这个时候显然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呢?换言之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
  关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公民应当怎样依据这一规定正确地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呢?首先,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人实行防卫,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受到侵犯时,才可以采取这种防卫的行为;其次,侵害行为必须是违法的、犯罪的,而且还必须是实际存在的和正在进行的,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停止,则不在正当防卫之列;再次,防卫行为只能是侵害者的利益遭到损失,而绝对不能对没有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造成损害;此外,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果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明显超过是指从对方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的比较来看,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制止不法侵害所作出的反击。关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还有这样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绝对正当防卫,也就是说,只要是对上述几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不法侵害作出的防卫行为,不受限度的限制,即使是因防卫而造成不法侵害人受伤、死亡的,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解正当防卫非常重要,否则是正当防卫权利行使不当就变成防卫过当了。
  二、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清楚在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即使造成了对方人身损害,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此时也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然在民事方面,也是不用作出赔偿。而要是针对一些比较严重的暴力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话,即使造成了对方的死亡,此时也是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下还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


·浙江省诈骗罪量刑幅度是如何规定的
      现如今诈骗的行为可谓是多种多样的,而我们应该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一旦认定行为人构成了诈骗罪的,肯定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不同的地区,对诈骗罪的具体量刑幅度规定的不一样,您知道浙江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公民是否有权提起刑事抗诉程序?
      公民是否有权提起刑事抗诉程序?有权利提起的;《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


·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如今在社会上,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我们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被骗,对此情况,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与时俱进,对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也在不断变化,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类型有比较特殊,受害者往往是众多群众,所以国家队次的规定更加严格,那么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2017有什么变化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


·走私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构成要件为: 1、走私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国家对外贸易中对假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2、走私假币罪的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


·认定逃税罪的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逃税罪
      考虑到打击逃税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同时有利于促使纳税义务人依法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成了逃税罪。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逃税罪?也就是说,逃税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逃税罪 1、客体要...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一、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


·公务员被判拘役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被判拘役开除公职吗?开除公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被判刑后,就会被开除,而不一定是实刑,也包括缓刑。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在我国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贩毒行为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而此时无论具体贩毒的种类是什么、数量多少,一旦被发现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我国对贩毒的处罚,最高可以是死刑。那实践中,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依照《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


·抢夺方向盘不得适用缓刑是么?
       一、抢夺方向盘不得适用缓刑是么? 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