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那么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的我们就为各位做详细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法人和其他有关经济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是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市场交易行为诚实守信、经济效益较好,并符合本办法标准的企业。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承办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也可委托企业信用管理协会承担认定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级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相关政府机关推荐。
  
  第五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采取集中认定为主和个例即时认定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分级认定与逐级申报。省级认定工作两年进行一次,市、县(市)、区级每年进行一次。
  
  特大型企业可直接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第六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非社会评比的原则;
  
  (四)失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或败诉记录)一票否决的原则;
  
  (五)非有偿服务的原则;
  
  (六)非终身制的原则。
  
  第七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为企业信用状况的证明,牌匾为标志。企业持有效证书可用于洽谈业务、参加各项招投标、对外宣传和企业形象设计,享受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许可的相关优惠待遇,以及参与涉及企业信用的有关社会活动。
  
  第二章 申报与考核
  
  第八条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前置许可(指各类法定的前置审批手续或许可证),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
  
  (三)开业已满二个会计年度,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较好;
  
  (四)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企业应是连续二年以上的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规模一般应在中型以上。
  
  第十条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登记表;
  
  (五)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
  
  (七)本企业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八)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九)认定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为:
  
  (一)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具有较强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二)企业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信用(合同)管理机制,有比较系统、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抓好检查落实。信用(合同)档案保存完整,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三)企业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不得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的条款、内容。
  
  (四)企业所签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依法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应达到100%。
  
  (五)近三年企业的总产值、销售额、纳税额和净利润同比应有所增长,无因不正当理由出现的亏损,企业应收款和应付款总额同比一般情况应呈现出负增长。
  
  (六)对初审合格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县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70分以上;市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80分以上;省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90分以上。
  
  第三章 认定与命名
  
  第十二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使用统一的软件测评系统,对企业进行评估,也可由具有资信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办理,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对通过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人民银行、海关、公安、法院、劳动保障、建设、环保、税务、质监、食药监、安监等同级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书面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 对测评和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认定机关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验收。
  
  省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相关政府机关组成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推荐审核小组”负责考核验收。
  
  第十五条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关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实行年度复查制度。
  
  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复查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委托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
  
  第十七条 年度复查中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实质性核查。复查合格的,在证书内加盖复查合格印章(或贴防伪贴花)。年度复查于每年6月30日前结束。无故未参加年度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其证书自该年度7月1日起自行作废。
  
  第十八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实行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动态监管,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不符合本办法标准的,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发现机关应报请认定机关撤销其认定。
  
  第十九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应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工商登记机关的《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核准后予以换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第二十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遗失证书的,企业应凭遗失公告、原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管理机关提交补发申请,经审核后补发证书。
  
  第二十一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改制的,属整建制改制,参照第十九条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属合并或分立,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第五章 撤销与退出
  
  第二十二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报请认定机关撤销其命名:
  
  (一)申报与考核中虚报、隐瞒真实情况,情节严重的;
  
  (二)企业因失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或在经济诉讼(仲裁)中被判(裁)败诉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签订违法合同;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经相关执法部门认定有失信行为并严重影响企业信誉的;
  
  (六)其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退出:
  
  (一)企业因整建制改制、未按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的;
  
  (二)企业因破产、注销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年度复查的。
  
  第二十四条 对撤销和退出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认定机关在相关媒体上公告;被撤销和退出的企业二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8月14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的介绍了。从上面的管理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出,用这种办法能够增强企业的信用,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希望这些答案能够解决您的问题。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有哪些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有哪些 一、附条件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


·北京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文是什么?
      北京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文是什么? 一、 北京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文是什么? 北京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44条,<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一、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


·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怎么办?
      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怎么办?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毁约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


·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一、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所以,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意思就是当事人通过通晓法律的人士或者律师来代替自己完...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一、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


·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 ?
      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 ?一、合同原件怎么存档 一般的个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应妥善保存,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避免水泡虫咬及其他人员轻易看到。 而作为企业,做好公司合同管理及合同台账整理,是法务的基本功底之一,也是法务做好企业风险控制的一项重要的手段。 首先,合同的管...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