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吗?
  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 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 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 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 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1、是子女的实际需要2、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离婚之后关于抚养权这个问题就不能够在争夺了。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将抚养权确定了,但是离婚之后如果出现了特定的事由,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
  
  
  

·离婚案件辩护意见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案件辩护意见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 对于法院开庭的次数和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咨询办理案件的法官。但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


·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案件的多发已成常态,当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离婚的条件时,在自愿的条件下,法院将会予以判决离婚。现实生活中,也有好多情况引发的离婚,但不是任何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最终都会判决离婚。一般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夫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夫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离婚诉状范本应该怎么写
      离婚诉状范本应该怎么写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


·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如何处理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离婚 (一)...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申请婚姻无效有离婚证吗?
      我国法律对男女双方结婚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要求的,如男女双方都是未婚,双方的年龄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等,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男女可能并不符合结婚条件但仍然领取了结婚证的,如双方有近亲关系却并未告知婚姻登记处等等,这种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那申请婚姻无效...


·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
      一、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一年以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


·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一、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


·法院登记离婚财产吗?
       婚姻感情破裂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离婚,离婚一般来说都属于双方的责任,所以在配偶选择时我们一定要慎重,双方都需要是合适的人都需要是各自喜爱的人,如果因为其他原因在一起的话都很可能会出现问题,婚姻也并不会幸福。离婚过程中有很多问题都需要我们去处理,非常麻烦,法院登记离婚财产吗这是许...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