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可能会因为很多原因而导致自己收到伤害,或是身体上的工伤,或是其他心里方面的伤害。在我国,劳动者在工作时,出现了意外等突发情况,导致自身收到伤害,是需要相关政策去把握工伤轻重以及事故大小标准的。那么,我们今天主要是想和您谈论上海工伤鉴定标准,欢迎阅读!
  
  鉴定工伤等级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下面是上海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3、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7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三级工伤或职业病。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面部重度毁容;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lt;=16%(半径=10();
  
  (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6)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7)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8)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9)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瘫肌力3级;
  
  (11)偏瘫肌力3级;
  
  (12)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13)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6)一侧肘上缺失(利侧);
  
  (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9)双髋、双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0)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22)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3)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24)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后;
  
  (25)一侧胸改术后(切除6根肋骨以上);
  
  (26)尘肺Ⅲ期;
  
  (27)尘肺Ⅱ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8)尘肺Ⅰ期、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29)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30)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1)粒细胞缺乏症。
  
  当发生工伤事故,肯定是需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对于上海工伤鉴定标准来言,从可能发生工伤事故的各种情况都一一总结出来了。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并且在工伤伤残鉴定中,确认了工伤,就应该依法让劳动者享受相对应的工伤待遇。本站我们提醒您,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一方,合理处理事故才是解决的最佳途径。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


·在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


·劳动合同签定后可享受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
      劳动合同签定后可享受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可以...


·一、劳动合同法里综合工资指什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
      一、劳动合同法里综合工资指什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达不合法,是否必然导致被撤销?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劳动关系是否能恢复...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能够顺利按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能够顺利按时的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方都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用来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范文进行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话会造成严重的事故。比如说经常看到一些大桥发生坍塌,都是因为当初在建造工程时候质量不过关,而我国的工程质量事故,它是分等级来进行的。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根据工...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并且需求量逐年增长。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建设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一、工程建设标准定义 工程建设...


·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
      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在建筑楼群内做好绿化是现今建筑规划的必备要素,随着市民对于生活质量要求的逐渐提高,对于绿化工程的质量也会较严格。绿化工程质量有专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于绿化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划分等级的内容,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究竟是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