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因为准备的不充分,也没有达到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标准,法官即使调解无效了,最终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这就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那要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呢?有的人之后因为不想离婚了,在开庭的时候就不去,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如何处理这类情况。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1、依法通知被告应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第十条规定“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一)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二)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上述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在原告起诉和被告答辨时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对恶意缺席的被告,法院可以依法要求其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然后向其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与否不影响送达的法律效力。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若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2、对一方以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案件,要把查明对方当事人是否确属下落不明作为案件审理的重点,因为查清该事实是确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的关键。诉讼中对原告提交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因无法质证,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审判人员应根据这类案件的特殊性,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除调查核实原告提供的证据外,还应当调查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因为一方当事人若非下落不明,其一定会和近亲属保持联系。如果其近亲属也不知道其下落,那么结合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可认定被告下落不明。在程序上应尽可能保证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多渠道获取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信息,在发出公告的同时,应在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直系亲属住所地张贴公告,防止原告采用欺诈手段,骗取法院适用缺席审理。3、认真审查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由于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婚姻家庭的稳定,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在审理涉及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时,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特别是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证人证言,应该通知出具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并核实其证言的真实性。对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最好通过当地基层组织调查核实,在无法查清时,应暂不处理共同财产、债权债务问题,待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出现后再行处理,充分保障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的诉权。同时,加强与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亲属的沟通,尽量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缠诉。对被告恶意缺席的离婚案件,审判人员要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对被告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应要求被告出具对婚姻、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的书面意见或将其意见记入笔录,或采取就地调解或到案发地开庭等措施,解决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的问题。4、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因被告未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对被告恶意缺席的离婚案件,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对被告下落不明而判决离婚的案件,原告有先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判令子女由原告携带抚养;若夫妻有共同财产的,可将被告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作价后交付原告 抵作抚养费,多余部分也可交由原告保管,待被告出现后主张权利时,再由原告交还给被告。若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可判令被告负担部分抚养费,待其出现时再申请执行,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要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5、多做服判息诉工作。很多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法律举证缺乏,法官有必要就有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释明。对下落不明的被告重新出现并到法院缠诉的,应当对其进行耐心的疏导解释,说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公告送达的有关规定,说服其服判息诉,同时告知其若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可另行起诉,若要求抚养子女并有能力抚养时,告知其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不要天真的认为,只要在开庭的时候,自己不到庭,不应诉,最终就不能判决夫妻离婚。但其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也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而往往缺席判决的结果其实对被告一方并不利。当然要是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之后,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还不到庭的话,也是可以进行传唤的。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的问题,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当公民在自身权益受到国家机构等情况的侵害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法律因此制定了赔偿法这一内容,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保证公民的基本权益,那么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标准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 ,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消灭。那么,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1、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
男女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若不能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相应条件的话,那么最终是无法达到目的的。就结婚而言,需要符合的条件肯定与离婚不同,那到底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一、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
·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
一、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二、离婚的概念离婚纠纷包括
1、离婚纠纷;
2、离婚...
·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婚姻无效是因为不具备结婚要件,从而导致婚姻无效。此时有资格的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那在男女之间也就不再具有“婚姻关系”。但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而此时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又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人能够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有权依...
·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现实生活中,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夫妻婚姻关系不如以前爷爷奶奶辈稳定,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过于平淡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婚姻破裂,在双方育有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大多数夫妻都对此不太了解,那么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
·离婚后男方不给财产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给财产应该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
·夫妻已经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
夫妻已经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
一、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
·一、国家政策规定
一、国家政策规定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我国法律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强制性规定,因此关于年终奖的发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内部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年终奖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
二、年终奖的发放形式
1、有保证的奖金
如外...